Re: [新聞] 7歲童公園玩耍 光腳觸電險喪命

作者: RRloveDD (超人跟毀滅日同歸於盡)   2014-05-30 15:06:14
先不論誰對誰錯 常常有告事牌寫著 水深危險 卻還是有人要下去玩
最後被水衝走才來追究責任 公園小孩子溜滑梯的地方其實本來就不應該拖鞋
即使百貨公司或大賣場附屬的兒童遊樂園也要求要穿襪才能進去
梅川還要買一雙 而且小孩子有時是家長沒管好 在火車高鐵上亂推椅子
有時在睡覺還會被吵醒 今天孩子調皮拖鞋故意去踩電線桿
不然誰沒事會去踩電顯感 官員是很無恥 但家長自己不用負責嗎
小孩子受傷了 一直想要國賠 看那爸爸一點都不傷心
大概想趁機敲一筆吧
※ 引述《wavelet (0)》之銘言:
: TVBS-
: 7歲童公園玩耍 光腳觸電險喪命
: 新北市
: 7歲的女童上個月在新店陽光公園脫鞋玩耍,不料光著腳ㄚ踩到裸露的電線,觸電
: 休克,更因為缺氧太久造成腦部受損,現在必須長期復健,但讓家屬無法接受的是,一開
: 始新北市府還把過錯怪成是小孩光腳才會發生意外。
: 穿個鞋媽媽得把腳抬起來,明明7歲的孩子,還得有人在背後扶著,顯得一點力氣也沒有
: ,萬小妹原本活潑可愛,卻因為在新店陽光公園裡玩耍,光著腳丫的她,不小心踩到矮燈
: 外露的電線,電擊送醫。
: 萬小妹爸爸:「因為休克過久,腦部缺氧,腦皮質受損,可能腦神經受損,現在能恢復多
: 少醫生也沒把握,你跟他講我是誰,他沒辦法跟你講你是爸爸、媽媽,沒辦法講。」
: 原本蹦蹦跳跳的孩子現在必須長期復健,一口一口餵著飯,媽媽牽著萬小妹的手,盡是滿
: 滿的心疼,腳上圓形的電擊傷口,看了怵目驚心。
: 萬小妹爸爸:「他質疑我們小朋友,為什麼要打赤腳在那邊玩。」
: 都受傷了,還被怪是小朋友自己光腳ㄚ,消息曝光相關單位才又趕緊再度探視。
: 新北市府高灘地工程處長楊宗珉:「未來若有相關需要調節或是理賠,我們會責無旁貸協
: 助萬小妹家屬。」
: 現在要透過第三方公正單位找出事故原因,還萬小妹一個公道。
: http://ppt.cc/FwX3
: 4.備註:
作者: RRADA (HIRO)   2014-05-30 15:07:00
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作者: zukidelko (嬰兒肥)   2014-05-30 15:07:00
預設立場的心得文還是PO在你臉書就好惹
作者: htc3d (錯愛)   2014-05-30 15:07:00
很明顯是人為喔
作者: RRADA (HIRO)   2014-05-30 15:08:00
反正在台灣出事 檢討被害人最會
作者: fsih (kiki)   2014-05-30 15:08:00
這種話一定是宅宅才說的出來 而且是沒結婚沒小孩的兇宅
作者: superkala (kaka)   2014-05-30 15:08:00
這篇反串還是釣魚?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5-30 15:09:00
應該是安全的地方卻不安全 是公設的問題
作者: wanghong (pp)   2014-05-30 15:09:00
萬一下雨天,那不就更慘,不脫鞋都被狂電~~
作者: fsih (kiki)   2014-05-30 15:09:00
補充 或是8.4
作者: SuperUp (( ̄▽ ̄#)﹏﹏)   2014-05-30 15:11:00
喔~公園的溜滑梯'不能脫鞋'的牌子在哪裡?
作者: backid ( )   2014-05-30 15:14:00
我覺得這種文在哪都不該出現,真是糟透了呢
作者: onetwo01   2014-05-30 15:14:00
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erectus (直立人)   2014-05-30 15:16:00
哪裡看到有人踩電線桿了,要幫馬英九2.0說話也不是這樣
作者: Sona (Captain Teemo)   2014-05-30 15:19:00
----------+===========================-------樓下小心推文
作者: eric2099 (eric2099)   2014-05-30 15:27:00
那天車子在路上被高架招牌倒下砸死,會被講怎不開跑車吧
作者: cuteclare (清兒)   2014-05-30 15:28:00
良心~
作者: NANASAN (無所謂)   2014-05-30 15:29:00
反串
作者: unprove (nothing)   2014-05-30 15:30:00
不多說
作者: CTHsieh (唸書 ?~.~? 唸書)   2014-05-30 15:36:00
百貨公司或大賣場附屬的兒童遊樂園也要求要穿襪才能進去?美麗華四樓兒童遊樂區要脫鞋喔.....(喔, 反串?)
作者: erectus (直立人)   2014-05-30 15:47:00
不多噓一次對不起良心
作者: fortebaby (fortebaby)   2014-05-30 15:58:00
講那什麼話,可悲
作者: doctor75 (Mac)   2014-05-30 18:47:00
北七
作者: chichiuaua   2014-05-30 22:16:00
為什麼你不在那班捷運上??這樣的言論發在你自己的Fb
作者: forever7196 (永松)   2014-05-30 23:08:00
廢物發廢文
作者: fushmusic (Rita >`<)   2014-05-31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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