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mingwangx/posts/10152142412332308?fref=nf
以下轉自綠黨王鐘銘臉書:
昨天江翠謢樹妨害公務案的宣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裁判類別 刑事
裁判案號 103年易字第18號
王鐘銘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四十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仟元折算一日;又犯妨
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仟元折算一日;又犯妨害公務
執行罪,處有期徒刑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仟元折算一日;上開有期徒刑部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仟元折算一日。
綠黨王鐘銘因妨礙公務遭到起訴,昨天宣判。
護樹雖然是小眾運動,但政府對樹的態度同樣會影響到我們每一個人。
請大家多給這些長期抗戰的勇者們一些關心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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