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新月梧桐」夫妻反目 法官判離婚無效

作者: h22212247888 (哲偉)   2014-05-30 18:43:29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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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更新:羅友竹及法院說法、照片)
台中知名餐廳「新月梧桐」負責人羅友竹和丈夫翁博文,2005年間協議離婚,去年羅女要
求前夫履行離婚協議內容,每月給付30萬元贍養費,提告先請求60個月金額共1477萬餘元
,台中地院審理後指2人離婚時,李姓代書以自己和母親為證人,但李母未親自見聞,也
非親自蓋章、簽名,所以認定羅、翁離婚無效,駁回羅女要求給付贍養費的請求。
對此,羅女表示:「很失望、太不公平了,怎能因為代書瞎搞,而讓對方不用給付贍養費
?這樣的結果是不是讓其他己離婚的夫妻,找到類似的方式賴帳?」
羅女也表示,無法接受法官為何要主動告知翁男「離婚有瑕疵」,她表示,2人都有離婚
真意,也離婚這麼久了,法官的做法,造成4個人的婚姻有問題,羅說:「我不僅1塊贍養
費都拿不到,如果我要求離婚,是不是我必須另外付出代價?」
台中地院表示,《家事事件法》規定,婚姻事件中,只要與身份相關的問題,法官都必須
依職權調查,不能視而不見,所以當法官發現2人離婚的證人「又是李姓代書」,即須進
一步調查,至於重婚的問題,由於翁男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法官根據《民法》第
988-1條規定,會再調查雙方後婚和前婚之間的關係,若因善意且無過失辦理 離婚登記並
且再婚,前婚會視為消滅,至於贍養費等權利,則須重新約定或提告另行主張。
羅、翁9年前離婚後已各自嫁娶,雙方原本各自努力相安無事,卻因羅女經營的「新月梧
桐」餐廳租約到期後,翁男租下該址,另開設「品虹橋」餐廳,羅女指前夫,挖角廚師、
抄襲菜單、削價競爭,她氣不過,才提告要求丈夫給付贍養費,羅女說:「我要告訴他,
你還欠我很多。」
不料,訴訟進了法院,法官發現該名李姓代書辦理的離婚協議,已經出現3件都因李母不
是親見親聞的離婚證人,讓離婚協議變成無效,法官為此傳喚李姓代書的母親,她坦承羅
、翁離婚不是自己蓋章、簽名,法官因此裁定此離婚協議無效,羅女無法依協議要求給付
贍養費,而翁男則已另提確認婚姻官司存在訴訟。 (許淑惠/台中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ppt.cc/wf~N
4.備註: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05-30 18:44:00
聽都沒聽過還知名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05-30 18:44:00
桐梧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5-30 18:45:00
猜猜看硬幣在左手還是右手
作者: hitlerx (谷月涵)   2014-05-30 18:48:00
認為是代書瞎搞害你拿不到錢就去告代書啊 XD
作者: SamDalembert (FA)   2014-05-30 18:48:00
不是還一家京華煙雲?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4-05-30 18:49:00
證人都沒來,也沒辦登記
作者: d0085672 (jetstream)   2014-05-30 18:49:00
在中部還不錯拉
作者: pneumas (ˉ)   2014-05-30 18:49:00
自己智障找這種爛代書 怪誰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05-30 18:50:00
又是錢的問題,板上到底還剩幾個男性想結婚的?舉個手好嗎如果知道離婚後要付1477萬,還不如單身+露財讓女生自己貼上來,每天都有幹不完的砲友~何必拿去付給前妻?~
作者: tontonplus (東東不拉屎)   2014-05-30 18:53:00
李姓代書的父母不用出來跪嗎?????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4-05-30 18:54:00
男方較聰明,一千萬省了,又在隔壁開一家餐廳
作者: werty982730 (小泊)   2014-05-30 18:57:00
我比較想問,為什麼離婚就一定要給贍養費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5-30 19:03:00
為甚麼女方不給男方贍養費??
作者: ooyy5566 (繼續潛藏)   2014-05-30 19:05:00
這就是台灣不能說的性別歧視啊 男性事實上有很多這種案例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14-05-30 19:13:00
很有名嗎?
作者: fall80926 (小牧)   2014-05-30 19:24:00
離婚不一定要給,是他們自己約定的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4-05-30 19:48:00
程序該怎麼走就怎麼走啊,不爽去告出包的代書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4-05-30 20:50:00
看新聞好像是因要撫養女兒?
作者: shinnosuke (軍師)   2014-05-31 02:15:00
八卦是兩邊都有問題 男的偷吃 女的也ㄈㄈ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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