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活動納GDP?我暫不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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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表示,先進國家多未將販毒、賣淫等非法活動納入,主要是實務統計上的
困難;目前我國暫時不會將販毒、賣淫等納入GDP,將先觀察英、義等國的做法,若其
採用的統計方法可行,再考慮跟進。
主計總處官員指出,根據聯合國國民經濟會計制度(SNA),所有經濟活動都應納入G
DP(國內生產毛額)統計,包括非法活動如販毒、賣淫等。但目前先進國家多未將非法
經濟活動納入統計,只有少數東歐國家納入,因資料取得有很大的困難。
官員進一步說明,統計資料不外乎來自「公務統計」及「調查統計」,非法活動不可能有
公務統計,雖然海關有毒品走私的資料,卻難以推估毒品交易全貌;至於「調查統計」,
目前攤販等地下經濟活動就是藉由調查統計納入GDP,但吸毒、性交易等活動很難調查
,因涉及違法,當事人不會照實填寫。
官員表示,我國暫時不會將販毒、賣淫等非法經濟活動納入GDP統計,英、義等國也還
在研議階段,尚未公布統計方式;主計總處將先觀察英、義等國的做法,了解其採用的統
計方法,如果他們的方法可以採用,再考慮跟進。
不過,主計總處去年底決議跟進美國等國家的做法,將研發支出轉列固定投資,納入GD
P統計,今年十一月發布的GDP將首度採用;根據主計總處初估,改採新算法後,二○
一一年GDP會增加四千三百多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