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糧食管理法》修正 進口米國產米禁混合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05-31 14:21:59
《糧食管理法》修正 進口米國產米禁混合銷售違者重罰
http://www.nownews.com/n/2014/05/30/1258122
2014年 05月 30日 22:31 nownews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國內多次發生知名糧商以低價進口米,混充台灣米後欺瞞消費者高價販售,立法院院會今
(30)日三讀修正通過《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明令禁止國產米、進口米混合銷售,並
提高罰鍰為10萬元到1500萬元。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規定糧商在購進、售出糧食時,進口與國產糧食應分開記錄,一定規
模的輸入或加工業者,應記錄供應來源及流向。相關資料必須保存2年,以利回溯追蹤,
違者可處3萬元到15萬元罰鍰。
修正後的條文也明定禁止進口稻米與國產稻米混米銷售,並將罰鍰由現行的3萬元到15萬
元,提高為10萬元到1500萬元,最高罰鍰調高100倍。主管機關認為情節重大者,應令其
停止經營全部或部分項目糧食業務一定期間,或廢止糧商登記。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市售糧食標示與內容物不同、內容物攙偽假冒、廣告不實且屆期
未改正者,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作者: Jerrynet (我愛Hot_game板)   2014-05-31 14:23:00
米國
作者: medama ( )   2014-05-31 14:24:00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14-05-31 14:25:00
進口 米國產 米?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05-31 14:26:00
罰鍰10萬~1500萬? 是一包米開罰一張嗎?
作者: azt911231 (絲絲愛妳ㄛ~♥ )   2014-05-31 14:27:00
美國進口?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4-05-31 14:32:00
垃圾法。本末倒置。應該要要求明確標示而不是禁止混合販
作者: a259526 (Mr.韓森)   2014-05-31 14:36:00
支持 混裝是三小? 我想吃純的步行逆?
作者: energize (思考<(-__-)>思考)   2014-05-31 14:40:00
無查緝,此法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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