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錢解決啦 檢掌握趙藤雄涉賄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14年5月31日電)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被控在八德合宜住宅案行
賄,遭法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檢方指控,趙藤雄曾向部屬稱「這款的以後最好是
用錢解決啦」,懷疑遠雄長期行賄公務人員。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標案是位於桃園縣變更八德細部計畫案內的住宅
區,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為取得標案,得知學者蔡仁惠與標案主持人葉世文熟識,於是
指示承辦該案的專案經理透過蔡仁惠為白手套,居間行賄葉世文,取得標案。
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葉世文、趙藤雄、蔡仁惠及遠雄副總經理魏春雄。葉、蔡遭法院裁定
羈押,趙、魏分獲新台幣500萬元、100萬元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趙藤雄雖矢口否認行賄,但蔡仁惠、多名遠雄員工都指證歷歷、也有
監聽譯文、遠雄請款表等佐證。
地院新聞稿引述檢方聲押書內容指出,趙藤雄於101年5月21日向公司開發部科長林雯櫻稱
「這款的以後最好是用錢解決啦」,顯見遠雄企業長期由趙藤雄透過公司中、高階主管行
賄公務員,藉此在多項土地開發興建案獲得不法利益,涉案犯嫌重大。
法官考量蔡仁惠、遠雄員工已作證具結,且葉世文、蔡仁惠遭收押禁見,趙藤雄已不能串
證,裁定500萬元交保,趙藤雄等在中午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僅回答「偵查中不方便
說明」。
http://n.yam.com/cnabc/fn/20140531/20140531328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