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yza (綠光)》之銘言:
: 不意外...
: 萬一遇到一個較衝的法官.真的羈押他.
: 等一下,這個老人禁不住.把全部的關係全扯出來.
: 動搖黨本.
: 甚至會動搖國本的.
: 所以法官幹的好.
雖然北院說事證明確,但是遠雄不可能內部串供嗎?
或是有逃亡之虞?
http://newtalk.tw/news/2014/05/31/47853.html
趙藤雄及魏春雄被裁定交保,北院表示,雖然2人皆否認行賄,但蔡仁惠、遠雄員工的證
述,還有其他相關物證,都可證明行賄屬實,而且趙藤雄也於2012年5月21日向遠雄開發
部科長林雯櫻說:「這款的以後最好是用錢解決啦」,顯示遠雄高層長期行賄公務員,謀
取不法利益。
北院認為,事實明確,趙藤雄及魏春雄也沒有串證之實益,但為避免2人逃匿,因此裁定
他交保,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台北地檢署不服,認為趙、魏仍有串供之虞,因此即
時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