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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
這兩年來我一直質疑江宜樺在內政部長任內規劃合宜住宅的正當性。
合宜住宅和從前國民住宅最大的不同:在國宅的業主是政府,營造廠只是拿工錢承攬
蓋房子;合宜住宅則是政府徵收民地或提供公地,標給建商蓋房出售,業主是建商。
以機場捷運A7合宜住宅為例,4個基地共計4463戶。政府當初徵收農地以每坪平均4萬
計價;等要標給建商時,底價已經訂平均每坪12萬,決標更標到平均25.9萬!
農民大倒其楣,政府坐地分贜,建商呢?
土地成本不到77億,最保守估計房子至少可賣328億;這還不算後面的物業管理收入
,和5年後可由建商售獲利的10%出租戶!
建商暴利超過20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