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兩岸目前尚不可能聯手保釣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國內有媒體在民意論壇中呼籲,兩岸應該聯手保釣事。外交部今天表示,在大陸未正視中
華民國存在之前,目前並無可能。
外交部表示,現代外交界觀念是「主權不可讓步,但主權爭議可先擱置」,先處理漁權爭
議,待條件成熟時再處理主權爭議,去年4月的《台日漁業協議》即採此觀念。簽署前一
年雙方海域爭議有17件,去年只有1件。我方漁民在釣魚台海域的捕獲量增為3.6倍,價值
增為2.9倍。
外交部也說明,兩岸對於釣魚台列嶼主權迄難合作的理由包括:
一、雙方解決爭議構想不同:中國大陸不贊成先解決漁權爭議,反對「台日漁業協議」,
但台灣漁民希望先解決漁業爭議,政府亦認為如此對我國較有利。
二、雙方對1952年「中日和約」看法不同:1895年日本取得釣魚台列嶼主權的唯一法律依
據,就是馬關條約,百年來中國人視馬關條約為奇恥大辱。1941年珍珠港事變後我國對日
宣戰,就已宣示廢止。戰後1952年中日和約第4條正式廢止馬關條約,並溯及1941年生效
,這也是台灣光復正式的法律依據。但大陸1972年與日本建交時,竟要求日本廢止中日和
約。
最後,兩岸合作須有互信基礎。一味否定我方光復台灣(包括釣魚台)的歷史貢獻,以及
保護台灣漁民的長期努力,恐難創造聯手保釣的有利條件。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713838.shtml
4.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