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ouZ (W3ME)
2014-06-01 17:45:41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撤銷趙藤雄交保裁定 高院列5大理由全文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4年6月1日 下午5:11
新頭殼newtalk2014.06.01 謝莉慧/台北報導
遠雄建設公司得標的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用地標售)案」,疑有行
賄、收賄情事,台北地院昨天裁定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和幹部趙春雄交保,經北檢抗告
,高院今(1)天以5大理由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主要原因是2人交保金額明顯不
足以保證無棄保逃匿之虞。
該案今天是由台灣高等法院刑事第14庭合議庭審理,法官包括庭長許宗和、陪席法官沈君
玲、受命法官趙功恒。
高院表示,趙藤雄、魏春雄所涉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且2人
與共犯葉世文等人熟識,並有另案受賄事實待查明,難認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而且,
所涉行賄金額高達1600萬元,原審裁定趙藤雄僅具保500萬元,魏春雄僅具保100萬元,明
顯不足以保證其無棄保逃匿之虞。
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撤銷發回理由如下:
一、按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3款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
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是羈押庭在證據法則上之要求上,只需釋明有犯罪
嫌疑為已足,非如審判庭之有罪判決須為證明,且無合理懷疑之程度。
二、本件犯罪事實業經共犯及證人葉世文、蔡仁惠、許自強、周銘弘等人供述明確,並有
投標資料、行動蒐證紀錄表、通訊監察譯文等附卷可稽。則檢察官認被告趙藤雄、魏春雄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違背職務行賄罪罪嫌,非無所據。
三、被告趙藤雄、魏春雄所涉係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以其二人之
身分、資力,倘受重刑之諭知,即有規避刑罰執行,客觀上增加逃亡之動機,且其等有資
力、能力及管道潛逃,是否得以具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即足以確保審判、執行程序
之進行,已有可疑。被告二人與共犯葉世文等人熟識,並有另案林口合宜住宅行受賄之事
實待查明,復有相關共犯、金流等有詳查之必要,並參以林○○刪除通訊軟體對話、魏○
○通知遠雄集團遭搜索,被告趙藤雄於具保後即召開主管會議等情,亦難認無勾串共犯、
證人之虞。
四、原裁定僅稱被告趙藤雄、魏春雄為建設公司負責人、副總經理,為避免因刑事追訴而
逃匿,裁定具保,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惟未說明被告二人既有逃亡之虞,何以
認被告二人得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即足以確保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之順利進行之
理由。且被告趙藤雄為遠雄集團負責人、被告魏春雄為遠雄建設公司副總經理,以其等之
身分及龐大財力,及本案乃公開標售八德地區合宜住宅用地,興建合宜住宅金額高達12億
9,500萬,合宜住宅容積率得提高至300%,興建後轉售獲利龐大,且所涉行賄金額亦高達
1,600萬元,原審裁定被告趙藤雄僅具保5百萬元,被告魏春雄僅具保1百萬元,明顯不足
以保證其無棄保逃匿之虞。
五、檢察官認被告二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且案尚在偵查中,案件之全貌,尚待
調查,復有多名證人及共犯待訊問,足認有勾串之虞,而達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目的之
必要程度,尚非全無理由。原審法院未予詳酌,而為駁回羈押之聲請,自不足以昭折服。
3.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kmtl3lu
4.備註:
遠雄早點賣給國民黨或許就沒事了?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4-06-01 17:46:00看kmt互咬真爽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6-01 17:46:00戲演一演 趕快結束啦...結果都知道的戲碼有甚麼好拖的
作者:
Searle ( )
2014-06-01 17:46:00理由這麼充分 不會自為裁定嗎..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01 17:47:00推!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4-06-01 17:49:005把刀齊下,大概洗屁眼跑不掉了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6-01 17:49:00高院法官也知還五百萬太少且會串供,地院是收了多少錢
作者:
hoost 2014-06-01 17:51:00689最愛看kmt演戲了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06-01 17:52:00五個理由都是$
昨天叫主管來開會轉俄羅斯輪盤 替死鬼都找好了 太慢啦
作者: triplee (none) 2014-06-01 17:52:00
推法官也知道500萬對他們來說只是零頭
作者: v0b5566 2014-06-01 17:54:00
都放出去滅完證了才撤銷
作者: Klosr 2014-06-01 17:54:00
財產上千億 500萬交保 只是零錢而以 還放出去兩天 真會演戲
作者:
shadeel (123)
2014-06-01 17:54:00放了再抓 做做樣子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4-06-01 17:55:00
撞總統府到要坐輪椅的都怕他跑了,趙滕雄不用雞鴨嗎?
主要理由居然是交保金太少?? 搞錯重點了吧,現在林口的也被爆疑似有問題不是嗎? 明明就是主要防串證啊!!
作者: dondonlin 2014-06-01 17:58:00
都已經串供好了 替死鬼也找好了 來不及了 無罪確認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4-06-01 17:58:00好啦不要廢話了趕快羈押啦 如果坐桶子跑了或是滅證誰負責
作者:
NaouZ (W3ME)
2014-06-01 17:59:00左手打吳, 右手打朱, 國民黨本土派別想抬頭了.
作者:
henry12 (亨利)
2014-06-01 17:59:00垃圾
作者:
linfish (旅程)
2014-06-01 17:59:00感覺在打大雄轉移注意力 至於到底背後什麼事...
作者:
houting (( °□°)?!)
2014-06-01 18:00:00歹戲拖棚
作者: Klosr 2014-06-01 18:01:00
他是誰的金主阿 要挽回形象 警告政敵? 演這齣抓了又放的大戲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4-06-01 18:01:00
我比較好奇為什麼法官會裁定交保 而且只需要500萬=2坪的代價
作者: garcia (極惡外星人) 2014-06-01 18:01:00
白手套都押了 趙董不用押? 演半套就不像了好嘛
作者:
hiball (é”鬼肥肉人)
2014-06-01 18:02:00壓迫KMT本土派, 警告這些人別想事後清算...夠簡單吧假打大熊, 真要壓制桃園KMT本土兩大家族
作者:
Sodium (Sodium)
2014-06-01 18:04:00這五百萬大概跟口袋的伍佰塊一樣感覺吧
作者: grandwar 2014-06-01 18:04:00
早就串完了
作者: Oxhorn 2014-06-01 18:06:00
碼的 會關起來再說 不然他的律師團跟你們玩就夠了
作者:
swwf (十字路口)
2014-06-01 18:06:00串證完有屁用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4-06-01 18:07:00台北地院uccu,被打臉了厚,活該,自取其辱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4-06-01 18:12:00500萬對黨國功臣太殘酷 我們決定改成100萬元交保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4-06-01 18:16:00理由就是黨證阿!
作者:
jevin (帥到不行)
2014-06-01 18:16:00法院的意思是 沒錢的收押 有錢的交保 錢不夠要補齊
作者:
vgil (巴吉)
2014-06-01 18:18:00作個樣子 看看014就知道
作者:
b642897 (bowa)
2014-06-01 18:30:00哈哈,遠雄愛嗆政府,死好
作者: DJY (1080P) 2014-06-01 18:56:00
很會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