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塔廢了/1億白花 胡志強要究責
2013-06-22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花了一千多萬元蓋的光之塔LED設備,再花一百多萬元修復
,最後卻因一年要五百萬元的維修費而將其拆掉,民進黨議員許水彬昨天質疑台灣塔會步
入光之塔的後塵,市長胡志強除表示兩者不一樣,還說:「誰決定做光之塔?我要究責。
」
對此,許水彬表示,光之塔是縣市未合併前,胡志強在原中市做的,他說要究責,是究誰
的責?而當年光之塔落成時,曾經公開表示「光之塔是台中市的城市意象,不要讓外縣市
民眾進到台中,以為來到第三世界」的前副市長蕭家淇,昨天被詢問:「會不會被現任市
長追究內政部政次的責?」蕭家淇則回應:「是都發局做的。」
據了解,光之塔是民國九十八年,大約花了一億元興建,當時就有議員蔡雅玲等人質疑為
何要蓋一個這樣的建築物?市府還為此在原中市議會做過專案報告,還因為議會的要求,
在工程款中加入區域排水的項目,而為了光之塔管理不佳,蕭家淇及胡志強都曾在議會表
示要究責。
許水彬昨天則質疑,光之塔一千多萬元的LED設備最近為什麼被拆掉了?新聞局長石靜
文則指出,光之塔LED戶外設備系統價值一千一百多萬元,一百年六月遭到雷擊,再花
一百萬元修復,因為一年維修費就要五百萬元,所以最近拆除。
許水彬質疑,光之塔一億多元的設備,一年就要花五百萬元維修,未來要花六十多億元蓋
台灣塔,一年的維修費要多少?台中市府負擔得起嗎?他擔心台灣塔變成光之塔第二。
胡志強則表示,台灣塔經過「國際競圖」,光之塔當時建築沒有簽給任何人看,「為什麼
一個人就可以決定蓋成光之塔,而且沒有人管」,「像這樣的決策是怎麼做出來的?」民
眾的錢不能亂用,從推出到決策是誰,一定要追究,不能船過水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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