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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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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A健保? 自我看診半年58次
醫師A健保的手法太誇張。健保署專案審查發現,有少數醫師以自我看診名目,半年內申
報五十八次診察費及藥費;還有醫師申報自做大腸鏡及切片檢查。健保署表示,醫師雖可
替自己看病,但若有違常理者,健保除不給付費用外,還可依偽造文書、詐欺罪將醫師移
送法辦。
健保署官員表示,過去醫界屢將民眾健保卡當作「提款卡」,虛報或浮報醫療費用,經嚴
加稽查,違規情形已明顯減少;但部分醫師轉而利用個人及家屬名義,涉嫌浮報診療費用
。
健保署長黃三桂要求加強清查基層診所醫師及眷屬的自我診療與就醫情形,南區業務組轄
下的診所醫師平均每半年自我看診四點九次、眷屬看病三點二次,結果雖略低於國人平均
每年看診次數十五次;不過,大台北地區、宜蘭、金門、連江縣地區的基層診所,則有兩
千四百多名醫師有自我看診紀錄,且半年內自我看診紀錄達八點四次。
令人訝異的是,其中一名新北市的內科開業醫師,因青青痘自我診療達五十八次,另有兩
名開業醫師分別以治療感冒、腸胃炎等名目,自我診療五十二次。最誇張的是,有一名開
業醫師竟然申報自我執行大腸鏡檢查,並做大腸組織切片,這種行徑連負責審查的醫師也
不禁搖頭,因為醫師根本不可能做大腸鏡自我檢查;且內科醫師若青春痘治不好,應請皮
膚科醫師開藥才是。
健保署台北業務組組長沈茂庭表示,針對自我看診次數過於頻繁的醫師,目前已調閱病歷
進一步比對審查,約四十多位醫師恐遭核刪費用。
健保署違規查處小組科長高世豪也說,醫師自我執行大腸鏡檢查,「有很高難度」,虛報
費用的可能性甚高,未來會移請地檢署偵辦。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87146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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