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打電話去才發現
原來各大媒體都有打出來...我暈了
首先這個標題和內容打成我完全是一個中二白目還會做嗆人這種事,也不意外
因為在台東的友人跟我說有這樣的新聞的時候,我才知道的
也就是說,這篇新聞完全沒有跟過我連絡過
就報導出來,也就是基本上就式店員或是警察說的算
那是都蘭台東7-11當地派出所
和當地居民都滿熟的。
我來說明一下到底整起事件是什麼情況
首先要說明,我根本沒有告那個店員。而那個店員其實在這個事件當中佔的重要性很低
事情是這樣的,在6/1中午,我們去該7-11消費,坐在那邊用了一下電腦,後來可能因為
中午了,該7-11加盟主就來趕我們,意思大概是說這邊要給其他消費的人坐,外面很熱
要讓其他人可以坐在裡面吹冷氣。你們可以去外面坐。(當然不是100%原句,
可是我發誓,意思絕對沒有走味)
我被趕了之後覺得他的態度不是很好,我就打7-11電話做客訴,這裡完全沒有任何口角。
後來,當天晚上,大約快十二點,我在去7-11用電腦(有消費)
,因為沒什麼人,我大概坐了半小時
該加盟主就在我旁邊走來走去一直在看我在做什麼,後來加盟主人不見之後
來了一個穿橘色衣服的中年男子,走進來也沒有買東西,就一直盯著我看,
我把我自己的事情做的差不多要走了,我看到他還再盯著我看,我覺得很納悶。
他就突然往我身邊衝過來非常靠近我,我嚇了一跳,然後他就走到我背後。
對我說:「你很囂張候~你是看什麼看!」
我朋友跟我說那個男的好像是加盟主的老公。
我就沒理他,走出7-11,要往住的地方回去,結果他就馬上跟著我們,一直跟著我們走
我就請同行友人先把電腦放回去住的地方,然後自己走回7-11
他就繼續一直跟著我,然後就開始嗆我,內容大概是:「你是這裡人嘛?
你在跩什麼,你沒遇過壞人是不是,沒被人教訓過齁」大約就是這些一直重複
然後我就一直在7-11前面走來走去,他就跟著我一直嗆我,然後我就打110
結果派出所離7-11很近,警察很快就到了,到了之後原來警察跟嗆我的男子是熟識。
警察就用讓我感覺到被施壓的態度說話,我們要了解案情,請你回派出所跟我們走一趟
要帶我上車,過程中那個男的還繼續對我嗆聲。
我感覺跟他們回派出所好像不太安全。感覺他們很熟,我就說算了,只要他不要再對我
造成安全上的問題就好了,警察就跟他說讓他走了。然後還跟我要了年籍資料
這時加盟主也剛好和其他店員推著貨經過,我就問她說認不認識那一個男的
他就說不認識,然後走進7-11。
這時我就再轉頭問警察,那個男的是不是他的老公,警察才有點尷尬的說;「嗯對」
我就走進7-11跟加盟主說;「原來他是妳老公!?」「是你老公你還不敢認」
「你要不要給我一個說明」然後因為時間很晚了客訴電話打不通了
我就跟他說「被我抓包來恐嚇我的是你的老公也太好笑了吧,這個明天客訴定了」
加盟主可能原本以為我只是觀光客,所以不會知道他是她老公
來恐嚇我會被發現。
後來我覺得實在是很可惡,我就再去了一次7-11
又遇到剛剛躲起來的女加盟主,我就說:「阿遇到了齁,你可以給我一個說明嘛?」
女加盟主又馬上躲進店長室去,打從被我抓包來對我恐嚇找碴的人是她的老公之後
他一個字都不再對我說。
這時我就請大夜的店員請他們連絡店長,當時有兩個店員。
我一開始是請女店員幫我連絡,女店員推拖說他很忙再補貨不能去叫店長。
後來那名新聞裡的男大夜店員進來了,我就說,你們現在兩個人了可以幫我連絡店長了嗎
然後他們繼續推拖,說我們是店員應該要先把所有的工作都做完。我們現在沒辦法幫你
連絡店長哦。
事實上,7-11的店員如果遇到這種有人要求連絡店長的情況是一定要去連絡的。
可是他們的狀況很反常。
我就開始跟這兩個店員說,剛剛事情發生的經過,加盟主要老公來恐嚇我很好笑
也是在這個過程當中,我跟他們說我的名字的事情,也有跟他們說我剛剛也有跟警察說
因為我覺得鄭捷被恐嚇?這件事情滿有趣的,所以我就跟他們提到我的名字的事。
另外也希望可以請他幫我連絡店長。
另外在這裡我要說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不論是在跟店長說話請他給我一個說明的時候
或是在跟兩個店員說話的時候,我都一直是笑笑的,完全沒有所謂的嗆聲。
我都是好好的在講。但是他們還是不幫我連絡店長。後來我就回去了。
回去了之後,我越想越覺得那個加盟主的態度實在是太惡劣了。我就打110問可不可以請
警察幫我去7-11要錄影帶我要告他的老公(恐嚇)和他(教唆恐嚇)
110跟我說可以,請我到7-11等警察。
我就去7-11等警察,結果警察一到,就說要把我請上車,要回派出所做筆錄
因為他們要告我恐嚇..........
我說我有打電話給110,他們請我讓你們幫忙要7-11的錄影帶。
警察就說:「保全證據是法院要做的事,我們不能處理」
然後就要我上車回派出所說明
我就又好氣又好笑...拜託!到底是誰再恐嚇誰阿......
剛剛我第一次打110你們過來對那個加盟主老公的態度和對我的態度...實在是...
然後到了派出所之後我要求要先做我告加盟主和加盟主老公的筆錄
他們一直很堅持要先做我是被人告的,
後來在我的堅持下又改口跟我說,這個筆錄是兩個一起做的,告人和被告是再一起的。
我就說是這樣嘛?然後錄音然後答應他這樣做筆錄
結果最後做筆錄的員警發現這樣一份又是告人又是被告的筆錄沒辦法做
就先做我告他們的筆錄了。
當天因為做完筆錄已經凌晨三點多了,我就跟他們說我早上再來做我被告的筆錄。
結果早上
我在做筆錄的時候,發現那個大夜店員做的筆錄根本就是鬼扯
筆錄上寫:『我嗆他說我就叫做鄭捷,你不給我照辦的話就要你好看』
我的天阿...我記得我昨天在做筆錄的時候他也在旁邊做筆錄
他當時講的話我有聽到,明明就是說:「他跟我開玩笑的說我就是鄭捷」
怎麼我今天看到的筆錄變成這樣寫。實在是很暈倒
而且這件事情根本是新聞為了達到他們的新聞效果,而把重點放在『鄭捷』上面
因為對方的筆錄上被恐嚇而感到畏懼的話根本就是我要你好看這句話
問題來了,你不怎樣怎樣我就要你好看這句話....我發誓...我這輩子還沒有講出過
這麼中二的話,那...這句話是...怎麼蹦出來的呢?我想應該只有本身會講出這種話
的人才想得出用這句話來嗆人了......
以上所有的內容,都有7-11的錄影可以證實
包含 橘色衣服男子(加盟主老公)衝向我的畫面
以及 我再跟店員說話時的表情和語氣。我完完全全就是笑著再用跟他們聊天的語氣說話
所以...這件事情基本上,如果進地檢署的話一定是不起訴處分
而且因為證據很明確,所以這名大夜店員如果不撤告的話最後也很有可能吃誣告。
以上大概就是全部的狀況了
最後,我要求所有的新聞媒體有抄到原新聞的請提出道歉新聞稿。
不然我會一家一家新聞台去告的
問題是真正的重點新聞根本沒報出來!根本從頭到尾都幾乎跟店員很少關係
唯一有關係就是加盟主要店員去隨便找個理由告我...他變成告我的當事人而已
整個新聞寫成我和店員因為我被店員敢坐位而起口角糾紛而變成互告(我告店員!?)
新聞內容完全錯誤!而且嚴重妨害我的名譽。
引述《cidokid (一個好人)》之銘言:
: 很久沒在八卦版發文,我來發一篇真八卦,
: 我就是這篇文章裡說的鄭捷本人...
: 問題是這個記者可能只採訪了店員,就自己生出了這一篇新聞
: 我是剛剛有台東的友人打電話來說上新聞了,我才去翻新聞
: 發現了有蘋果日報和民視的新聞。
: 我必須說...這內容完完全全是不實的,超級無敵不實,除了我有說過
: 我的名字是鄭捷之外...幾乎完全往對方偏頗,而且是完全錯誤的。
: 尤其是民視的新聞更是扯。更因為我的政治立場是反蛆的所以我大都看民視
: 讓我更火...
: 第一,年齡根本就是錯的!我根本還不到28歲!這一看就知道新聞記者抄來抄去。
: 第二,我根本沒有坐這麼久,當天中午坐在位子上用電腦大約二十幾分鐘而已
: 就被他們7-11加盟主趕,不是店員趕是加盟主,而且當時根本沒有發生口角。
: 當然當下也沒有新聞說的發生口角嗆聲:我是鄭捷這種事
: 整件事情很長,到底互告是怎麼發生的我等下吃完晚餐再回來打。
: 這件事我已經請7-11的高層來處理這件事了,不過沒想到我還沒主動要投書媒體
: 指控7-11,結果就已經先被抹黑了...
: 另外請問有沒有新聞報導完全不實涉及妨害名譽要怎麼處理的八卦?
: ※ 引述《chris610020 (可悲的阿明)》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蘋果日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 我就是鄭捷! 不滿被趕嗆名挨告
: : 2014年06月02日17:42
: : 在捷運隨機殺人的鄭捷消息一出時,全台許多同名同姓的「鄭捷」紛紛自清,但昨天卻有
: : 一名鄭捷卻因不滿超商要求他讓座,反問超商店員「捷運上主謀叫什麼名字 知道嗎?」
: : 「我就是鄭捷」超商員工認為,捷運殺人風波還沒過,報出自己是鄭捷「根本是要讓我感
: : 到恐懼」,這名鄭捷也因超商人員與其爭吵時認為受到威脅,雙方都提出恐嚇告訴。
: : 警方調查,年約35歲的鄭捷到台東縣東河鄉尋友,昨天中午到一間便利商店消費,買了東
: : 西後卻坐在超商內的座位吹冷氣玩電腦約2至3個小時,商家則因他佔位太久,加上因昨天
: : 遊客眾多,久佔座位恐影響其他顧客用餐要求他坐到戶外,鄭某不滿被趕要求見店長未果
: : ,雙方因此起衝突。
: : 店員表示,鄭某離去後還曾返店內找店長未果,直到後來晚上再來找店長時,見自己忙著
: : 整理貨物不理會,竟說「知道北捷殺人魔叫什麼名字嗎?」,自己回答「知 道,就叫鄭
: : 捷」,此時對方竟回答「沒錯!我就是鄭捷!」。員工表示,殺人風波還沒過還人心惶惶
: : ,「這時自稱是北捷殺人的鄭捷是什麼意思?」自覺受到威脅心 生畏懼提出告訴。而這
: : 名鄭捷也認為和店家爭吵時受到威脅,同時也提出恐嚇告訴。
: : 但警方提到這起案件後,一看鄭某身分證不僅傻眼道:「鄭某講的還真的沒錯,真的叫鄭
: : 捷,但是當然不同人」,最後仍將雙方以恐嚇罪函送。(劉人瑋/台東報導)
: : 3.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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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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