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urtleone (Andy)》之銘言:
: ※ 引述《recloud (無敵小翰翰)》之銘言:
: 如果要依照原發音
: Agnes b. 要讀 阿尼呃斯貝
: Lesportsac 讀喇思波撒
: LV 要讀欸樓vay
: Chanel 要讀蝦內了
: 馬卡龍是不是要改成馬卡洪
: 都照法文發音來
: 臺灣人學語言的心態就是
: 一直要去模仿國外的發音
: 要求正統
: 其實語言可以溝通就好了
語言最主要可以溝通就好
這我能認同
因此有許多積非成是、萬年錯用的念法
但我實在不懂
為何連"品牌名稱"也可以套用這個模式
念對發音不就是最基本的尊重嗎?
換作是您的名字被念錯呢?心裡的感受會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