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s84216 ( 焛 )
2014-06-04 07:00:29十趾剩一趾 不能領肢障證
新竹縣寶山鄉葉姓婦人十隻腳趾僅剩右腳大拇趾,影響行動能力,右手五指也只剩下最後一
段關節,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的她,欲加申請肢體殘障證明,醫生卻表示「不符」規定。
寶山鄉鄉長范玉燕先撥款一萬元急難救助金,社會課表示,請領身心障礙手冊的法規在民國
101年修正,明文規定要「喪失功能」,即便葉婦情形人人見了都認為是肢障,但法律認定
與情感認定不同,才沒有醫生敢幫葉婦開肢障證明。
「這樣還不能領殘障手冊」?葉婦看著自己的雙腳淚眼泣訴,去年一月感冒休克引起敗血症
,眼看手腳趾逐漸潰爛截肢,十隻腳趾僅剩右腳一根大拇趾,走路需靠柺杖拖行前進,右手
五指也只剩下最後一段關節。
醫生說如要申請必須「斷到關節」,葉婦表示,本來就因精神障礙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
但手指腳趾漸漸截肢需復健,有些醫院掛號需視掛號科別減免醫藥費,因此希望請領肢障證
明,購買行動輔具等醫療器材。
葉婦三名子女皆已成年,平時一個人生活,外出起居、就醫雖尚能自理,「但要是再惡化下
去,只能請幫傭協助」。
http://uc.udn.com.tw/NEWS/MEDIA/8718155-3444185.jpg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8718155.shtml
聯合報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4-06-04 07:04:00大腦缺損都可以當公務員了 肢障證明哪有這麼好拿
作者: BigCat 2014-06-04 07:05:00
一樓讓我很沒良心地嘴角失守…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4-06-04 07:08:00我笑不出來耶樓上
拿身障者的大腦缺損文字來推文,很得意?請勿消費身障者
作者:
FOTOP (FOTOP)
2014-06-04 07:12:00沒笑
作者:
KuoJia (奉孝)
2014-06-04 07:13:00不意外啦 現在一堆人都跑去亂申請身障手冊
我之前申請過 醫生說 手、腳掌斷一半 申請都不會過
作者:
et803 (喵喵)
2014-06-04 07:19:00現在評估都比較嚴謹 領身障手冊搭大眾交通工具優惠就很多
身障不代表弱勢好嗎(椅稻・`)現行ICF就是未了杜絕亂申請身障手冊而使用的新制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4-06-04 07:24:00洪七公表示: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6-04 07:25:00
身障不是弱勢那你才是弱勢嗎
作者:
et803 (喵喵)
2014-06-04 07:27:00我幫樓上解釋一下好了 我知道一位低收入戶嘴巴都喊沒錢子女教育費都減半 公所可領米 去年才帶款買一台車名字掛別人問他說怎麼不買公寓1~200萬的公寓(他住鄉下地方)她說每個月薪水都花光了~~ 弱勢嗎??? ~~~科科~~~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6-04 07:32:00
你要說低收入戶造假就算了 精障造假也就算了 肢障幾乎都是無法回復的永久傷害 不管他是有錢沒錢 他的生活就
在ICF未實施前,遇過申請前是身障者,通過後變身回功能很好的正常人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6-04 07:33:00
是比別人不便些 而他就是弱勢
作者:
et803 (喵喵)
2014-06-04 07:34:00醫師不是阿呆評估還要往上送 不影響生活起居上面也是打回票
肢體殘損的認定本來就嚴格,我同學車禍雙腳趾被公車碾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6-04 07:38:00
我同意要嚴格認定 但我不同意說身障不是弱勢
作者:
et803 (喵喵)
2014-06-04 07:40:00有那張身障手冊光搭高鐵 搭台鐵票價都半票
身障的確是弱勢啊 那也沒怎樣 畢竟沒有人在各方都是優勢
作者:
et803 (喵喵)
2014-06-04 07:42:00你是搞錯弱勢的定義吧 是社經上的弱勢還是行動上的弱勢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4-06-04 08:00:00把雞雞切掉,穿起褲子也沒人知道沒雞雞阿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6-04 08:03:00鬼島死規定不意外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4-06-04 08:21:00好可憐啊有錢讓郭冠英領到死,沒錢幫助社會弱勢
記者是醫生嗎? 要不要大家都剪斷一小截指頭都來領身障? 到時候才在罵浪費公帑,這規定有他必要性
作者:
n12365n (n12365n)
2014-06-04 08:31:00看到有人說ICF死規定不小心笑了XD
之前濫發手冊,現在變嚴謹,不就是因為有人鑽漏洞。。
肢體殘缺跟肢體障礙是兩回事好嗎?你乾脆說近視也可以發視覺障礙證明好了重點是看功能,功能無法展現才是障礙不過看推文就知道專業的鄉民看不懂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6-04 08:53:00
剩一隻腳趾還要拿拐杖 為何不列入肢體障礙...
作者: kevin31a2 (3等士官長 士兵督導長) 2014-06-04 09:04:00
還能走領個屁?
作者:
h210045 (小德)
2014-06-04 09:11:00腳趾的部分不可能過,除非兩下肢都沒腳趾或者踝關節欠缺見鑑定表S750.1,上肢的部分不予評論。不過可以看S730.1
作者:
b6byc (oopp)
2014-06-04 09:19:00簡單說,不合常理. 不過,這裡是鬼島.
作者: s6525480 2014-06-04 10:21:00
鄉民的GG割掉好了 反正有嘴炮可打 不影響功能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