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勞動合同集體協商 受關注
發稿時間:2014/06/04 17:49 最新更新:2014/06/04 17:49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新竹4日電)東莞台商協會會長翟所領今天表示,大陸廣
東省人大3月底一讀通過廣東省勞動合同集體協商(草案),一旦實行,很可
能會使台商甚至外商失去經營自主權,值得相關單位重視。
海峽交流基金會3日起一連兩天舉辦「2014大陸台商端午節座談聯誼活動」,
傾聽台商心聲。與會台商今天也向海基會、經濟部、財政部、金管會等主管
機關提出在大陸遇到的經營難題。
翟所領在台商座談會中指出,廣東省勞動合同集體協商(草案)正在研擬,
這個合同不僅影響所有的廣東省台資企業,也影響所有外商企業。
草案中明訂協商項目包括:工資的調整、分配與結構、獎金的分配,勞工上
班時間,勞工、女工及童工的特殊待遇等。只要有1/3的勞工向資方提出申請
(後修改為只要有勞工提出申請),資方須在30天內答覆。
勞工如果不滿意答覆或是沒有答覆,將直接進入勞資雙方集體協議。
勞資雙方集體協議的時間為期60天,這段期間員工有合法罷工及怠工權利;
另外,勞方也有權利要求資方清算過去年資,獲得遣散。
在這60天的協議期間,資方須將公司財務報告、績效分析、與國外所接訂單
的價錢、勞力成本等全部公布出來,做為協議的資料。
倘若60天協議期,勞資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將交由政府的協調部門來判定,
且須在15天內做成判定結果,資方需遵守判定結果,否則將列為刑事案件。
但是,這項草案對於勞方沒有任可限制。
他強調,這個集體協商的合同(草案)一旦通過,對於在廣東的企業影響至
鉅,協商期間所有工廠的機密都有可能洩露出去,違反與客戶簽訂的保密協
議,國外反傾銷調查可以此資料作為證據,這對廣東所有企業影響都很大。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省份一看到廣東通過這個條例,很可能會修法向廣東省
看齊。
翟所領希望主管機關能正視這個問題,盡一切力量讓這個條例(草案)能夠
擱置,也盼廣東的台資企業能通力合作。1030604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406040291-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