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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4日21:09
(更新:增加動新聞)
雲林斗六市一名高姓男子(25歲)三月底涉嫌在汽車旅館性侵一名輕度智障女子,在旁錄影
的朋友吳姓男子(27 歲)忍不住靠近,指插了幾下,昨日被警方逮捕後,得知就因為這
幾下,惹上妨害性自主七年以上加重罪,悔不當初,嘆自己手賤。
警方調查,彰化縣一名21歲輕度智障女子,今年三月底網路聊天認識高姓男子(25歲),
高找朋友吳姓男子(27歲)開車載他到彰化約見智障女子,並共同把女子帶到汽車旅館,
性侵時請吳在旁以手機錄下過程,事後藉以威脅女子,並控制女子行動,載往南投山區及
海區色情理容院或旅社賣淫,連續15天,每天平均5次以上,每次收費1600元到2000元不等
,所得都自己收下。
被害女子在接客時,向客人求助,客人獲悉後,直接幫女子聯繫家屬,由家屬趕至將女子
救回。
女子家屬返家後釐清案情,怒不可遏,帶被害人報警,警方循線於四月底查獲高姓男子,
發現他的手機裡還有十多名年輕女子照片,疑似還控制其他人賣淫,偵訊後以妨害性自主
、性剝削等罪嫌將他函送檢方偵辦,檢方聲請羈押獲准,目前在押中。
警方昨日循線再查獲吳男及二名旅館業者,吳坦承在錄影時,忍不住靠近被害人,一面錄
影,一面伸手指插了被害人幾下;警方表示,就因為他手賤,性侵精神障礙人士,觸犯加
重強制性交罪,是七年以上重罪。(寶智華/雲林報導)
出版:12:48
更新: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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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輕度智障女子的高男已遭羈押。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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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悔不當初。寶智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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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與旅館業者被警方逮捕。寶智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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