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中校園霸凌 籃球隊員遭9生打成殘廢

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4-06-05 15:56:58
所以台灣司法對被害人的有夠殘忍的
打成殘廢 根本是生不如死 就賠305萬
然後就沒事 這是什麼天理
這些混蛋是不是以後也能參加歌唱比賽 年收入上億
為什麼不是立委兒子或法官兒子被打成殘廢
未成年保護法完全沒除外條件 根本是惡法
就算在美國有些洲對惡性重大未成年犯 照樣嚴懲
把人打到殘廢就該在牢裏作苦工 養被害人一輩子這才是真正人權
作者: seabox (歐陽盒盒)   2014-06-05 15:58:00
國中就把人打到殘廢 出社會會是什麼貨色大家都知道
作者: maxxV3 (食言而月巴)   2014-06-05 16:00:00
一定是這籃球隊的平常太邱 才會引來殺機做人還是要低調
作者: louiswomen (路易絲難)   2014-06-05 16:00:00
完全同意你的最後一句,這才是真正的人權!
作者: Bananab2uty (等我講完再來救你)   2014-06-05 16:01:00
臺灣法律很容易讓壞人逍遙法外…但受害者卻有可能痛苦一輩子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4-06-05 16:01:00
未成年犯罪更需要嚴懲才會明白人生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道理
作者: louiswomen (路易絲難)   2014-06-05 16:03:00
連你大E補的這兩段都這麼中肯!
作者: giunrz (一條魯蛇)   2014-06-05 16:06:00
怎沒人去找元兇家庭是啥背景
作者: louiswomen (路易絲難)   2014-06-05 16:07:00
要是鬼島這些狗官的腦袋有你程度的一半就不是鬼島惹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4-06-05 16:33:00
只會積極維護罪犯的人權,被害人人權受損害也沒人幫它們
作者: spt21ccc   2014-06-05 16:34:00
所以要把kmt拉下台啊!亂源就是政府
作者: abc333 (老球僮)   2014-06-05 16:52:00
年輕時靠未滿18做盡壞事,獲得輕判緩刑,長大後出了名再來假掰,還可贏得浪子美名,做盡壞事,好處吃盡,人生勝利組
作者: Posaune (橫濱的杜鵑不啼)   2014-06-05 17:33:00
看到霸淩者可以參加歌唱賽洗白白年賺億元再假掰哭個兩三下表示歉意就知道呆丸的司法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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