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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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揚怨養案 檢:辦案難道要縣長核准?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涉嫌索賄案遭羈押,桃園縣長吳志揚今
早接受廣播專訪抱怨檢調機關養案,破壞國人對公務系統的信任,並直言,很多訊息若能
更早得知,更能預防,不願具名的資深檢察官痛批,吳志揚用人不當竟卸責,他任命的副
縣長涉弊,竟要檢方事先透露偵查行動?荒謬!
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依據所掌握的事證,依法偵辦,無從也無法養案,偵查事
項涉及偵查不公開,不可能事先告知。
某資深檢察官痛批,葉世文是吳志揚的左右手,吳志揚是否知情仍待釐清,怎麼可能事先
將偵查行動透露給吳志揚?副縣長涉弊代表縣長識人不明、監督不周,豈可一句:「沒人
告訴我」就卸責?難道辦案還要大縣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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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uYLm
4.備註:
苗栗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