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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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林姓高中一年級少女,情竇初開結交校外葉姓男友,林母極力反對交往,並祭出門禁時間,少女半夜超過門禁被媽媽反鎖,縱使在大陸工作的爸爸隔海幫女兒求情,媽媽盛怒仍拒不開門,少女半夜到男友家投宿,也賭氣關掉手機,3天後媽媽報警到葉家帶回女兒,對葉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和略誘告訴。檢方偵查確定少女被拒門外且自願到葉家,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葉男起訴。
起訴書指出,被告葉姓男子(18歲、就業中)跟林姓高一女生(15歲),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但林母極力反對交往,限定她要在晚上10點以前回家,少女今年3月29日拖到凌晨1點才回家,被盛怒的媽媽反鎖在大門外,少女認錯求饒,仍無法澆熄媽媽怒火,趕緊打電話給在大陸工作的爸爸求救,縱使林父跨海替愛女求情,氣頭上的林母仍不為所動。
檢方調查,少女不得已投宿葉男家,接著連續3天凌晨,少女都趁葉家人熟睡後合意跟男友發生性行為,葉男多次勸說她跟家人連絡,但少女也跟媽媽賭氣,乾脆關掉手機不理家人;林母當月31日帶著警察到葉家要人,並堅持告葉男性侵和妨害家庭。
林母向檢警說,反鎖當夜凌晨快2點,氣稍微消了打開大門,卻不見女兒縱影,打電話都無法取得連繫,事後相當後悔、自責自己跟女兒鬥氣。 檢方認定,少女深夜被媽媽拒絕進家門,是出於自願前往葉男住處,妨害家庭罪嫌不成立;但葉因跟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檢方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偵結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