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echao:你這些問題PO在藥師專版就好,跑來這邊PO? 06/06 22:42
→ chechao:調劑單純拿藥,那只是對調劑這件事的最基本要求 06/06 22:45
→ chechao:只是人有惰性,把這最基本要求當成唯一要做的事 06/06 22:46
→ chechao:才會讓大家包括你看不起調劑這件事 06/06 22:47
噓 chechao:另外拿錯藥是一件很嚴重的錯誤 06/06 22:51
→ chechao:怕拿錯藥就是為了避免犯很嚴重的錯誤 06/06 22:52
→ chechao:所以你覺得這不夠嚴重要來當成訴求嗎? 06/06 22:52
噓 chechao:你知道"拿對藥"也只是單純拿藥的最基本要求嗎? 06/06 22:55
拿錯藥當然不是好事
但是因為要兩地執業卻怕因為藥品不同,放的位置不同
就反對兩地執業
這種理由不是很遷強嗎
醫師
護理師
放射師
檢驗師
也常常報備兩地支援阿
他們也常常到不熟的地方
環境不熟,同事不熟,藥物器械儀器不熟
這些人都會想辦法去熟悉環境減少錯誤
難道他們就因此不能執業嗎?
再說到醫院
大醫院的藥局通常不只一處
但大醫院的藥師還不是支援不同的地方
難道藥物因為在不同的藥局放的位置不同
藥師就不能執業嗎
現實的問題就是因為藥師法第十一條已經違憲
現行的藥師法第十一條在8/1就自動廢止
藥師就和其他醫事人員一樣可以報備兩地執業
修法不是不行
修法的內容也不能違憲阿
如果修正後的法條還是違憲
那還是不能生效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