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之銘言:
: → chechao:你這些問題PO在藥師專版就好,跑來這邊PO? 06/06 22:42
: → chechao:調劑單純拿藥,那只是對調劑這件事的最基本要求 06/06 22:45
: → chechao:只是人有惰性,把這最基本要求當成唯一要做的事 06/06 22:46
: → chechao:才會讓大家包括你看不起調劑這件事 06/06 22:47
: 噓 chechao:另外拿錯藥是一件很嚴重的錯誤 06/06 22:51
: → chechao:怕拿錯藥就是為了避免犯很嚴重的錯誤 06/06 22:52
: → chechao:所以你覺得這不夠嚴重要來當成訴求嗎? 06/06 22:52
: 噓 chechao:你知道"拿對藥"也只是單純拿藥的最基本要求嗎? 06/06 22:55
: 拿錯藥當然不是好事
: 但是因為要兩地執業卻怕因為藥品不同,放的位置不同
: 就反對兩地執業
: 這種理由不是很遷強嗎
: 醫師
: 護理師
: 放射師
: 檢驗師
: 也常常報備兩地支援阿
: 他們也常常到不熟的地方
: 環境不熟,同事不熟,藥物器械儀器不熟
不要笑死人了.....
基本上藥師工作跟上述幾個性質就很不一樣了。
你說器械儀器,當然啊,換個藥局或環境,藥包機、印表機、檢核系統都大同小異。
稍微了解一下就馬上可以上手。
但相信你不會不知道同成份的藥物有多少種,商品名有多少不同。
甚至劑型等等都不相同。
今天就算是執業10年20年的資深藥師,到了一個新的工作環境,
起碼都要重新適應調劑台大約一個月。
因為每家醫療院所,進用的藥品有可能都不同廠商。
再加上擺放位置,作業習慣。
從陌生到熟悉至少也要三個月以上。
你說那幾個師影響不大,因為他們沒有這些問題。 主要業務都是對患者。
對藥師而言,對患者當然不是問題。
問題在陌生環境藥物品項不熟悉,誰敢保證出錯率不會提高?
連醫師剛到醫院不熟悉品項的時候,時常開錯都是常見的了。
更何況跟藥物息息相關的藥師?
: 這些人都會想辦法去熟悉環境減少錯誤
: 難道他們就因此不能執業嗎?
: 再說到醫院
: 大醫院的藥局通常不只一處
: 但大醫院的藥師還不是支援不同的地方
: 難道藥物因為在不同的藥局放的位置不同
: 藥師就不能執業嗎
這就更好笑了,同一間醫院品項本來就不會變了。
你是選擇性失憶嗎?
: 現實的問題就是因為藥師法第十一條已經違憲
: 現行的藥師法第十一條在8/1就自動廢止
: 藥師就和其他醫事人員一樣可以報備兩地執業
: 修法不是不行
: 修法的內容也不能違憲阿
: 如果修正後的法條還是違憲
: 那還是不能生效阿
所以大法官有說行政院版本違憲了嗎?
你搭時光機來的?
至於那個說客場找不到籃框的,根本莫名其妙。
搞不清楚重點可以不要發言,才不會顯得自己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