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
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取得入山證,那就是取得中華民國政府「准許進入該地區」的手續
妨礙當事人「行的自由」,可不是小事哦
※ 引述《DRIariel (荷恬甜)》之銘言:
: [新聞] 太魯閣族人鳴槍封路 上百遊客入山受阻
(恕刪)
: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看板: PublicIssue
: 標題: [評論] 最新銅門部落會議:山林是我們的母親 該
: 時間: Fri Jun 6 19:09:06 2014
: 【讀者投書】最新銅門部落會議:山林是我們的母親,該讓她好好休息了!
: http://www.pure-taiwan.info/2014/06/mqmgi-no-tour
: 2014/06/05 Mata Taiwan
: 山林是哺育我們的母親,不是供人觀覽出賣的商品!
: 慕谷慕魚的觀光人數,已經超出土地的負載
: 湧入的觀光人潮使銅門部落開放近 10 年以來,不僅湧入大量垃圾、車流、空氣
: 污染與噪音,也對部落族人帶來莫大的文化騷擾及衝突對立。
: 銅門部落的慕谷慕魚地區因自然環境優美、生態資源豐富及族群文化多元,自從
: 2006 年開放觀光以來,吸引了無數的觀光人潮,加上花蓮縣政府推廣觀光產業
: ,觀光人數已經超出了土地的負荷。
: 山地管制地區的主管機關也缺乏嚴謹的管理規制,經常超量容許遊客入山,湧入
: 的觀光人潮使銅門部落(慕谷慕魚地區)開放近 10 年以來,不僅湧入大量垃圾
: 、車流、空氣污染與噪音,也對居住於傳統領域的部落族人帶來莫大的文化騷擾
: 及衝突對立。
抗議的對象應該是「主管機關」,而不是「阻擋遊客」吧
.....
(恕刪)
: 我們決意將落實「原民自決」與「部落自治」的精神,不再將祖靈的棲地任由外
: 人恣意踐踏。依據 103 年 5 月 25 日於銅門部落活動中心召開之「銅門部落第
: 三次部落會議」決議通過:在銅門部落傳統領域內(包括外界所稱「慕谷慕魚」
: 地區)不再承認所謂「入山證許可證」!在山林完成休生養息前,我們將封閉傳
: 統領域。
: 外來遊客並應遵守部落公約;未來在銅門部落慕谷慕魚地區,亦不再開放外來車
: 輛進入,限制以「步行」參訪傳統領域內的生態保護區,以恢復自然環境生態,
: 守護銅門部落土地,捍衛部落生存權。
(恕刪)
「步行」vs.「用路權」
法律千千萬萬條,不要自己亂喬
唉,不要再搞民粹了
加害者家屬哀哀叫.......廢除死刑
現在是部落被欺負? (錢被其他人賺走了?) 還是因為生存資源被破壞?
哪個原因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