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之銘言:
: 看到印度 馬來西亞 一堆女人被強暴 女權又低
: 當時這個女的 他因為被他殺的那個所謂丈夫強暴
: 就被強迫嫁給他
: 因為強暴當時是自訴 所以女方因為被玷汙了 也沒人要了的心態 就不告了的很多
: 當時對這案子的社會風氣是怎樣? 我記得好像判很輕
: 因為她長期被家暴 所以用過失致死判了三年多吧 (?)
: 原來台灣的女權也是這樣爭來的
: 當時這些事都不合當時的法律啊
: 熊海靈那些要求守法的 有沒有出來抗議這案子輕判是不合法的?
: 當時那些女人有沒有出來要求說法律的女權就那樣 要守法?
http://youtu.be/7kjD3RCZ_V0
真的很難想像當時的時空背景
也許這個案子在當時也只是冰山一角吧
雖然現在和以前較進步了許多
但最近也聽聞身邊女性友人在職場上遭到上司性騷擾
就覺得還有許多可以在進步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