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價高 駱錦明:台中買房 1小時可到台北

作者: TanIsVaca (好好唸書吧!)   2014-06-07 17:34:21
※ 引述《joesoul (聚合的靈魂)》之銘言:
: 不給百姓留後路
: 在中外歷史上的例子
: 沒麵包吃為什麼不吃蛋糕?
: 沒飯吃何不食肉糜?
: 最後百姓的決定是乾脆把你的東西給我吃
: 叫人搬到台中幫建商繼續炒中南部房價
: 乾脆大家直接佔領晚上沒點燈的空屋進去睡就好了
荷蘭在某些時期這樣做是合法的喔。
因為,窮人有居住權,居住權是人權的一種。
雖然囤房的有錢人,對他所囤積的非自用住宅有財產權。
但是,禁止沒地方住的窮人住進有錢人所囤的空屋,雖然保障了有錢人的財產權,但是剝
奪了窮人的居住權。
法律應該優先保護財產權還是居住權?
荷蘭覺得人權比財產權大,所以開放窮人霸佔空屋,除非屋主有辦法證明他自己要住,否
則不能把霸佔空屋者趕出去。
對這個例子有興趣的鄉民可以看這篇報導:
阿姆斯特丹霸屋傳奇 http://ppt.cc/RhDe
===============================================
另外,西班牙在歐債危機爆發前,也蠻流行炒房,炒到後來,房子越蓋越多,歐債危機之
後,西班牙出現一百多萬間空屋。
現在西班牙失業率很高,所以有些失業民眾就直接佔空屋來住。雖然這樣違法,但是西班
牙政府很窮,不可能僱用足夠的警力去趕這些民眾。
歐債危機前,舉債炒房的屋主有的已經跑路了,所以也不會有屋主僱保全來趕人。
作者: kutkin ( )   2014-06-07 17:35:00
爸屋者:我要收管理費
作者: psyclon (請Q我的名片)   2014-06-07 17:35:00
早就不能這樣做了,買不起房子的天龍人,一聽就高潮
作者: ox1005 (奇諾)   2014-06-07 17:36:00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6-07 17:37:00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4-06-07 17:38:00
不然推行住者有其屋,租屋滿 20 年可以變成屋主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06-07 17:41:00
作者: Soreio (╰(‵皿′*)╯)   2014-06-07 17:41:00
大家一起搶房子住囉~
作者: CHiDo (誅 千刀)   2014-06-07 17:47:00
「合法佔用空屋」比較好聽,講「霸佔」太......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4-06-07 17:51:00
有合法嗎? 屋主來趕不是一樣要走?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06-07 17:52:00
文章有寫了。在荷蘭如果屋主無法提供有力的空屋閒置原因荷蘭會判給霸屋者一段時間的居住權。不過台灣沒這麼先進。一定是霸屋的人被抓走
作者: pandp (pppp)   2014-06-07 18:37:00
臺灣鬼城程度似乎還不夠高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4-06-07 20:19:00
但是居住遷徙自由又不能侵犯屋主物權,所以你可以睡,但是不能留下一點灰塵頭髮在屋子內?那東西叫做"房租"啊?XD 所以就是強制租屋的意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