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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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竹如為兒護產敗 豔媳獲510萬
資深前主播盛竹如的獨子盛欽雲,11年前瞞著父母跟女友史姍妮結婚,4年前女方以丈夫
與洋妞外遇訴離,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最高法院日前判盛欽雲須分產500萬元給史
女,另為婚姻過失賠償10萬元定讞。
今日出版的《蘋果》報導,盛欽雲12年前認識史女,於2003年瞞著家人結婚。盛欽雲先後
派駐港澳、上海工作,史則在台與家人同住,盛欽雲一名男性友人向史女打小報告,說盛
男自稱在澳門與一名按摩女同居,女的還懷孕。 史女曾表示,她要求不能讓洋妞比她先
生下盛家的種,但丈夫回答:「她不願意(墮胎),我能逼她嗎?」她心碎控告丈夫通姦
並訴請離婚、分產。
護子心切的盛竹如曾到高院作證,說澳門房子是他與妻子出資,借名登記在兒子名下,努
力幫兒子護產,但最高法院日前判盛欽雲須分產500萬元給史女,另為婚姻過失賠償10萬
元定讞。盛妻對官司結果大罵:「那女的擺明敲詐,這輩子別想從我家拿到一毛錢!」(
方翊倩/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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