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填志願跟我們以前的分發制度不一樣
我把我在公民板的文章節錄過來
簡單說明
本次國中會考的成績 除作文外每一科分為三個等級(A、B、C)
但還有一個志願序計分制作為超額比序的條件
以基北區為例,填第一志願30分,往下一個志願就扣一分,依此類推
小華會考成績5B,住板橋區,有強烈意願想就近讀海山高中,把海山填第一志願
因此他在志願序項目的得分是30分
士林區的小明會考成績1A4B,也把海山填第一志願,在志願序項目的得分也是30分
結果士林區的小明由於會考成績佔上風,上了海山,
板橋區的小華沒上,就近入學的計畫失敗
假設小華第二志願填明倫,比序時志願序項目的得分就只剩29分
但接下來可能會輸給會考成績同樣5B,
但第一志願填明倫、志願序項目的得分30分的小美,...
早在2年前就有高中生路過教育部,批評這個制度設計大有問題
但當時人在教育部裡的馬英九和蔣偉寧正在開開心心的剪綵、切蛋糕、看高中妹跳舞
毫不理會學生的訴求 還用輿論批評這些學生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