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mda (鋼琴加吉他)》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ue 看板 #1Jb52AMA ]
: 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看板: PublicIssue
: 標題: Re: [討論] 想台獨原因
: 時間: Sun Jun 8 20:01:10 2014
: 其實在這裡爭執中華民國是不是「殖民統治」沒有意義。
: 單純就歷史事實及國際法的角度,
: 中華民國確實對臺灣具有合法的「管理權」,
: 或者要說是「事實上統治權」也可以。
: 但在探討中華民國與臺灣(含澎湖、金門、馬祖)及台灣人民的關係時,
: 有幾個大原則要把握清楚:
: 一、關於領土主權:
: 1.臺灣與澎湖從以前到現在,一直都不是中華民國的合法領土。
: 2.金門與馬祖是中華民國的合法領土。
看到這裡,有個算是天真的想法一直想問
就是能不能把中華民國趕到金馬
台澎及其餘的離島成為台灣國
然後台灣國再跟中華民國(金馬) 組一個台灣聯邦
熱愛中華民國的689也可以有選擇權去中華民國定居
如果中華民國(金馬)大多數民意是想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
那也只能掰掰不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