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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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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案違失 監委嚴厲批判苗縣府
2014年06月09日17:08
苗栗大埔案,監委馬以工與李復甸完成調查後雖僅提出調查報告,並未糾正,但報告中批
判苗栗縣府用字極為嚴厲,監委要求苗縣府摒除過去父權式、高壓式的施政手法,加強與
民眾的政策對話,以取得人民真摯的認同與支持,「苗栗縣政府近年來的施政於此極為不
足,屢屢引發爭議」。監委也說,苗縣府在司法判決敗訴後,更面臨國家賠償責任問題,
「殊有未當,應確實虛心檢討,避免覆轍重蹈」。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年初判決大埔區段徵收違法,大埔四戶要求國賠,且應由政府以代位
求償方式,向苗栗縣長劉政鴻追償。監委認為,本案政府敗訴後的後續善後處置,應審慎
處理,才能有效弭平因本案所造成的社會裂痕。
監委在調查報告中指出,苗栗縣政府辦理大埔區段徵收案,率以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的法
定補償地價為協議價購的買價,致使協議價購流於形式,不僅欠缺最後手段性,更與正當
法律程序有違,嚴重戕害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違失情節重大,應確實檢討,「日後不得
再有以強制徵收代協議價購之情形發生」。
監委也說,苗栗縣政府罔顧最高法院判決要求行政機關注意土地徵收必須符合必要性,不
得逕以公益性為由強徵人民土地之閎旨,強勢執行拆遷作業,導致輿論譁然,確有違失,
應儘速依法妥善處理國家賠償責任問題。
監委指出,苗栗縣政府近來的施政作為多有未洽,2009年7月及2010年11月間,分別因「
拆除後龍三大古窯」及「強制挖除即將收成稻作」等遭監察院糾正在案,全都是因政策溝
通不足,就貿然以強制措施貫徹政府公權力,造成政府與人民的嚴重對立,引發民眾不良
觀感。本案司法判決敗訴後,更面臨國家賠償責任問題,顯有失當。(吳家翔/台北報導
)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609/413067
4.備註:有失當,嚴厲批評,就是不糾正,也不彈劾。黨證無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