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yBar (落葉歸根)
2014-06-10 00:24:18※ 引述《waters5566 (喝水)》之銘言:
: 我是無可救藥的爛魯蛇
: 去年被朋友約去唱歌,結果是去
: 酒店,簽了本票,利用信用卡預借現金還完了。
: 信用卡的循還利息很可怕
: 逼到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
: 協商一個月還款一萬元
: 今年年初走投無路
: 去辦門號換現金
: 辦了好幾個門號
: 至今欠債20萬左右
: 應該怎麽還呢?
: 有過來人可以教我嗎?謝謝!
如果你有正常收入的工作你就乖乖的被強制執行,但如果你的工作是屬於
檯面下的(房仲、粗工,用人頭報健保等等)你不必理銀行
大概兩三年你的債權會一直被轉賣,到最後你跟銀行說:我只有3萬
要的話就清一清,不要拉倒,銀行自然會來跟你談
那種協商一個月還幾千幾萬的根本沒用,你欠繳一兩個月金額又跳回來了
人在最欠的時候還有辦法一個月生一萬乖乖繳嗎???
乾脆做一次爛,銀行自然會來拜託你
不過前提是你不能有匯入銀行戶頭的薪水,你保勞保的地方會寄通知催繳
不能有車、不能辦信用卡等等....會比較麻煩
做生意深深體會到,銀行是晴天送傘、雨天收傘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