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nf (肯夫)
2014-06-10 13:41:18※ 引述《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之銘言:
: 鄭捷事件後,北捷可做以下的應變:
: 1.捷運票漲價,車上至少有一名警察,警察大開缺,順便增加工作機會。
: 缺點是時間一久,大家會覺得車上警察很閒薪水又很高就被批鬥成肥貓
: 2.捷運座位比照台鐵區間快,因為鄭捷說捷運空間大比較好移動。
: 缺點是運量會降低,車上人擠人更嚴重。
: 3.廢掉北捷
: 缺點是台北就沒捷運很不方便。
全面調漲票價會被市議會詰譙吧
不如讓乘客自由選擇
效法廉價航空 自由選擇加保
比方說 單程車票加保 票價+5元 保額可提高到1000萬元(甚至更高)
捷運公司也能抽成增加警力部署
保額加到多少乘客都會說..阿幹那是保險又不是你們賠的
作者: sjory (我是肥企鵝...) 2014-06-10 13:42:00
使用者付費 我支持
作者: allofone (整體) 2014-06-10 13:43:00
這提議頗有建設性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06-10 13:45:00現在北捷的動作是在為了不負連帶責任在找家屬簽文件啊行得正沒疏失為何要事發後動作都是擺在跟受害人協調責任
作者:
vesia (歐帕)
2014-06-10 13:46:00前面有版友說的很貼切啊,有人在你家騎樓被砍,你要負責嗎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6-10 13:46:00記得前陣子很多當兵死掉的新聞?..賠錢以前要你簽放棄追究的文件.. 簽了以後錢先給你.. 之後在翻盤..拿你簽的文件..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06-10 13:47:00別把這些半公務人員想得太良善不然台北市東興大樓倒了早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4-06-10 13:48:00因為就是有人會找媒體,不敢告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6-10 13:48:00反過來說你不能追究..但他們發現沒有疏失..再把錢要回來..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06-10 13:48:00就全國最早重蓋好而不是公務人員愛興訟訟到最後一間重建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6-10 13:49:00那筆錢就當借你..要回來的時候還能賺利息..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06-10 13:49:00推卸責任是他們的最急要務 受害者家屬都是被動各各擊破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6-10 13:51:00民婦鍵盤感想..要告還是要告鄭捷比較能討回公道..告政府/公家機關不如洗洗睡..刑不上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