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依據「公務人員撫卹法」第五條規定,因公死亡撫卹金加給為25%,但積勞而死只能加
給10%,還必須通過銓敘部的認定。陳明怡說,兩年前三峽警分局派出所所長王明祥在颱
風天出勤不幸過世,最後只獲「因公死亡」而非「因公殉職」,撫卹金從1800萬變成600
萬,天差地遠。太陽花學運期間,苗栗竹南分局的員警柯雄飛返家後腦幹出血後過世,是
否因公殉職銓敘部還在審議中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728983.shtml
這種很可能被銓敘部認定是因公死亡.而非因公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