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逼退收費員 現賺5億 遠通遭批媒合率灌水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14-06-10 22:45:31
2014/06/10 苦勞報導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9008
記者:孫窮理、王顥中
責編:陳逸婷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從8日開始發動連續抗爭,當天下午先在北市辛亥路北二高入口,揚言
「開戰國道」,重返收費站進行抗爭,晚間赴交通部展開為期1週的的輪班夜宿;9日前往
監察院,向值班監委馬以工提出陳情,要求針對交通部解僱收費員的行為是否違法提出調
查;而今天(6/10)他們則在館前路的遠傳門市,再度批評遠通謊報轉置職缺,「逼退收
費員」。
6月30日是交通部要求遠通完成國道收費員轉置的最後期限,而收費員自救會也在最後期
限前提出新訴求,主張遠通預先提存轉置收費員5年內「不低於原待遇」的薪資差額,總
計5億7千多萬元,交由交通部成立「就業安心基金」,以確保收費員在未來轉置後可穩定
工作。自救會顧問吳靜如表示,遠通目前對轉置收費員毫無誠意,是因為在「離職補償」
與「薪資差額補貼」兩方案間所需總金額的差異就超過4億4千萬,「遠通就是為了想現賺
這4億4千萬,所以才會不斷刁難、逼退收費員!」,而要求遠通把「薪資差額補貼」預先
提撥,就是要打消它刁難、逼退收費員的念頭、確保收費員未來能安心工作。
簡言之,在遠通與交通部的合約中,要求必須安置收費員,其中又包含發給等同5個月薪
資的「離職補償」或者安排工作轉置等兩種選項。對於選擇安排新工作者,又有保證5年
內「不低於原待遇」的要求。如果以一人來計算,單一個收費員月薪平均35,000元,若選
擇領取「離職補償」費用是175,000元。但如果選擇轉置,目前遠通安排職缺所開出的薪
資條件平均20,000萬到25,000元不等,取中間值為22,500,因此「薪資差額補貼」一個月
就是12,500元,再乘以五年(60個月)等於750,000元,比選擇「離職補償」還高出
575,000元。若以收費員總數942位計算,全數領取「離職補償」或者全數選擇安排轉置,
遠通所需負擔的費用落差高達5億4千萬元(自救會是以772位參與自救會的收費員計,因
此價差4億4千萬)。
6月30號是轉置最後期限,目前遠通宣稱已完成246名收費員的轉置,媒合率達七成。這裡
的「七成媒合率」的算法,是在942位收費員中,扣掉選擇領「離職補償」的486人,再扣
掉89個因「個人因素導致無法完成轉職」而來。此外,目前屬於「沒有聯繫」的121人也
先算沒有媒合成功(參閱遠通電收「收費員轉置作業懶人包」http://ppt.cc/NUmf),針
對這121人,目前交通部的態度,是傾向於他們若再不聯絡,則屬「消極抵制不參加媒合
」,不可歸責遠通公司(參閱高公局「近日收費員關心議題QA」http://ppt.cc/y04R),
換句話說,一旦過了6月30號,這些人的轉置便可不算遠通的責任。
此外,吳靜如也解釋,所謂「媒合成功」也不保證未來真的就有工作,遠通所安排的職缺
有許多隱形門檻,例如要求中英文打字能力,甚至是「運輸車隊長」,一般人沒有連結車
及大貨車駕照根本無法擔任,遠通現在卻為了充媒合率而刪去職務要求的記載,而收費員
只要填寫媒合職缺志願表就會被歸入「媒合成功」,但這些轉置職務的到職日期都是7月1
日,也就是交通部合約期限過後,屆時會發生什麼狀況沒有人知道,但期限後遠通就不用
負擔任何責任了。
作者: homerunball   2014-06-10 22:46:00
689欣慰
作者: O800092000 (漸升中醫診所)   2014-06-10 22:46:00
就愛這一味
作者: tschia (少年成為神話...)   2014-06-10 22:47:00
蛆蛆沒再看內容的啦 閃了也沒用 反正都是收費員該死
作者: ererer   2014-06-10 22:47:00
阿扁害人不淺啊,當初給噓噓東標到沒問題嗎?
作者: heavensun   2014-06-10 22:47:00
之前護航的呢?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4-06-10 22:53:00
垃圾公司 這政府圖利財團真誇張 祝這些親人全死光
作者: dreamersin (radical_dreamers)   2014-06-10 22:56:00
有錢人能玩弄法令契約真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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