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殺人量刑揭祕 7成5死刑犯只殺1人

作者: baumen (baumen)   2014-06-11 12:36:38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http://ppt.cc/cOS3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殺人量刑揭祕 7成5死刑犯只殺1人
聯合新聞網 作者: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6月11日 上午3:17
殺幾個人會被判死刑?司法院統計二○○七年到去年底,七年間一千零四十八次殺人罪判
決發現,被害人數與被告是否被判死刑沒有絕對關係。有殺一人被判死刑,也有殺四、五
人未被判死;是否判死,要看犯罪工具、方法、動機、犯後態度及有無減刑事由而定。
殺人罪為十年以上、無期徒刑、死刑的重罪,司法院是以宣告刑來做分析。在一千多次有
罪判決中,有廿四次判死刑,占百分之二點三,判無期徒刑的占百分之十九點九;判有期
徒刑占百分之七十七點八,最長的判廿五年,最短的因符合多項減刑事由,只有一年四個
月,平均刑期約為十二年四個月。
廿四次死刑宣判,殺一人被判死刑者有十八次,占了全部死刑宣告的百分之七十五;殺兩
人者有三次,另有殺三人、七人及十三人者各一次。也有殺四人、五人、九人、十人沒被
判死刑者;被害人數較多者,都是縱火案。
司法院表示,由此來看,被害人數並非判決死刑的決定性關鍵,是否為累犯、精神狀態、
正當防衛、情堪憫恕等事由,都影響殺人被告的刑度。
如果是累犯,平均刑度十四年,非累犯為十二年;精神狀態符合減刑規定者,平均刑度為
八年九個月,否則為十二年九個月。有情堪憫恕事由差別最大,若再加上符合其他減刑規
定,平均刑度為四年一個月,否則約為十二年八個月。
為了減少量刑歧異,司法院二○一一年起逐步建立各罪的量刑資訊系統,設定量刑因子,
將過去判決的量刑輸入資料庫,提供法官檢索類似判決,了解別人是怎麼判的。
殺人案件的量刑系統啟用半個月,司法院希望藉此協助法官量刑時更符合社會公義。
3.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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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備註:
台南那個殺小孩的 怎沒有死刑 還說甚麼殺一個兩不會死刑 不是7成5嗎?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4-06-11 12:37:00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14-06-11 12:38:00
那個很誇張,才無期= =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4-06-11 12:38:00
HIT 100
作者: kutkin ( )   2014-06-11 12:38:00
七成五死刑犯只殺1人 跟 殺1人的有多少被判死刑不同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4-06-11 12:39:00
鬼島司法又在打迷糊仗了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4-06-11 12:39:00
記者搞不清楚狀況 這些死刑犯是拿來當救援用的
作者: steve17 (象牙)   2014-06-11 12:39:00
只殺一人? 不然要殺幾人才能判死刑
作者: kutkin ( )   2014-06-11 12:39:00
"有廿四次判死刑,占百分之二點三"所以 誰怕死刑?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06-11 12:40:00
看起來越罪無可逭的人被弄到不死,自然是越大的戰功
作者: DreamYeh (天使)   2014-06-11 12:40:00
錯 要看法官智商 沒別的了
作者: Leeng (Leeng)   2014-06-11 12:40:00
只殺一人判死刑的7.5%有沒有?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6-11 12:40:00
是死刑中止殺1人佔7成5,不是全部殺1人的人有7成5被判死刑
作者: HinataME (我要寫個慘字)   2014-06-11 12:42:00
殺千萬人的還會蓋廟來拜呢!
作者: FATTA5566 (問題真的很多)   2014-06-11 12:42:00
鬼島不意外
作者: richjf (jeff)   2014-06-11 12:43:00
超二、三個就不會死刑了.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6-11 12:43:00
不過比較意外的是 7年一千多件...平均下來3天不到就有一件
作者: ppttcc (ppttcc5566)   2014-06-11 12:45:00
三小屁話,果然是聯合支那新聞
作者: wangeric (gaiety)   2014-06-11 12:45:00
只?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6-11 12:46:00
殺一個沒有判?那你有多殺幾個嗎?
作者: zenk0113 (白色謊言)   2014-06-11 12:48:00
為啥犯後態度是判斷標準! 被害人已死 有辦法反駁嘛!
作者: aaagang (我...)   2014-06-11 12:49:00
看標題就知道是白吃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4-06-11 12:52:00
那不就很少 不夠多 好可惜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4-06-11 12:52:00
K/D值>1 就是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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