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前陸軍連長林毅夫35年前叛逃案,監委葉耀鵬與李復甸完成調查報告指出,金防部既然認
定林毅夫自1979年起失蹤,並依照當時任職規則陸續對其辦理停職及免職,卻未辦理停役
,也未撤職;竟然遲至2002年,也就是叛逃後23年才發布通緝,並在當年對林毅夫撤職停
役,不僅與客觀事實不符,也使得林長期具有軍人身分,因而負擔較重的法律義務與刑事
責任,承受法律上不利益,對其人權保障不周,國防部、陸軍總司令布與金防部都有違失
,要求行政院轉飭所屬檢討。
1979年,林毅夫叛逃到中國,2002年5月,林毅夫因父喪有意返台,當時國防部軍高檢受
理台北縣議員金介壽告發,以林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投敵」罪,行為仍
在繼續中,因此在2002年11月15日發布通緝,追訴權時效自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監委調查指出,林毅夫在1979年潛赴大陸後,國防部都沒有指導所屬情報機關積極蒐集林
毅夫到大陸從事的活動與歷年職務情資,等到軍高檢在2010年函查後,才由軍情局透過公
開管道取得林毅夫的相關資訊,且僅能初步了解1987年以後的任職簡歷,之前林毅夫有無
任職中共黨政軍與活動情資,都付之闕如。
此外,監委也指出,國防部與法務部都以林毅夫所涉投敵罪為「繼續犯」,投敵行為尚未
終了,追訴權時效尚未起算,所以持續對林毅夫發布通緝迄今,嚴重侵害人民憲法上的人
身自由與居住遷徙自由。(吳家翔/台北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611/414253/
4.備註:幫解套?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6-11 13:49:00監察院怎麼不去吃屎
作者:
Ayreon (貓王)
2014-06-11 13:50:00此時不砍人 更待何時?
KMT不是最愛喊依法行政~怎麼現在叛國的法律又轉彎了!?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4-06-11 13:50:00當時的政治氛圍,綠委幫解套,藍委可是一直罵叛國的
作者: allsheep (全羊) 2014-06-11 13:51:00
幹 當時乖乖打仗當兵的都是智障喔
作者: satyrs05 2014-06-11 13:51:00
投共的不算是人喔 揪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6-11 13:51:00他如果回來就是死刑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4-06-11 13:52:00姦茶痿員才是最會放馬後屁的廢渣吧
作者: allsheep (全羊) 2014-06-11 13:52:00
國民黨根本想無縫接軌中國...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4-06-11 13:52:00連三軍統帥都想這麼做了 當然要先解套一下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4-06-11 13:52:002008年後,叛逃的可以回來,領薪的可以說瘋話,
人民憲法上的遷移跟人身自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4-06-11 13:53:00但是人民上街抗議,反而會被慣老闆罵. 被政府說都你的問題甚至不惜用對付恐怖分子的精良裝備毆打和逮捕
作者:
McDaniel (Taiwan #1)
2014-06-11 13:54:00逮捕並槍斃叛國賊淋病膚
作者: drigo 2014-06-11 13:54:00
真不知道這些監委是拿了什麼好處....
作者: gotfree (自由人) 2014-06-11 13:55:00
這種煎茶院還是關掉好了
作者: beartsubaki 2014-06-11 13:57:00
有些權還是盡早廢掉比較有效率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4-06-11 14:01:00噓
監委是以為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嗎? 繼續犯就繼續犯是還要靠背什麼
作者:
honeyombd (glot+ombd=?)
2014-06-11 14:04:00林 幫共產黨想了很多吃掉臺灣的方法 還被阿共稱讚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4-06-11 14:07:00先叫林廢物賠償那些因他敵前逃亡被株連到前途無亮升遷無望的
作者: henry9 (H.L) 2014-06-11 14:08:00
投敵持續犯無誤 煎茶委員是中國茶喝多了嗎?腦被重金屬汙染?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4-06-11 14:09:00叛國賊都能無罪,那年青人逃兵也不用抓了啦監察院、立法院、NCC怎還不廢掉監察院、考試院、NCC才對
作者: kgtmac1 (KOBE) 2014-06-11 14:15:00
????
作者:
Xras (想不出來)
2014-06-11 14:16:00退將去大陸也罷了,陣前投敵都還算遷徙自由啊....
作者: KNVSEOC (佛利沙的"SA") 2014-06-11 14:47:00
嗯!變相鼓勵判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