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之銘言:
: http://revolution-news.com/nyc-pay-583000-false-arrest-14-occupy-wall-street-activists/
: 大意是在佔領華爾街時,有群抗議者在人行道和平抗議,
: 結果警方叫他們停下後說要他們離開,但又人牆圍住他們不讓他們離開,
: 最後抓了14位企圖突破人牆離開的抗議者。
: 美國法院判決警察違反言論自由,判紐約警局賠美金583000給抗議人士。
首先 地點不對 紐約的佔領華爾街是在人行道上
台灣的太陽花是闖進"行政院" 反核是佔領"馬路"
是侵入公署跟妨礙他人的權益 所以台灣的抗議不能用"和平"兩個字
況且...台灣不是美國的領土 美國的判例如何 跟我們何干?
我也可以引用中國是直接把人往死裡打 打死也沒差 不是嗎?
請搞清楚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也不是中國 在賠錢跟打死人之間
台灣只是打人算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