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當初騙西藏的「十七條協議」 = 香港的「一國兩制」
承諾簽下的條約只是「騙的手段」
騙到手牢牢捉住就撕毀當初許下的條約
台灣還信和中國簽「兩岸和平條約」就能保平安嗎?
中國毀約,台灣怎麼辦?
把西藏“十七條協議”的每一條用一句話概括,分別如下:
一、西藏屬於中國;
二、西藏同意解放軍進藏;
三、西藏自治;
四、西藏現行制度、達賴和各級官員的地位不變;
五和六、恢復班禪地位;
七、維護西藏宗教;
八、藏軍改編為解放軍;
九、發展西藏教育;
十、改善西藏人民生活;
十一、中國不強迫西藏改革;
十二、對西藏官員不究既往;
十三、進藏解放軍遵守軍紀;
十四、中國掌管西藏外交;
十五、中國在西藏設立軍政委員會和軍區司令部;
十六、中國擔負其在西藏所需的經費;
十七、協議於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鄧小平對解決西藏問題的說法是“除了獨立,什麼都可以談”
是不是跟台灣說的100%相似?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1/05/blog-post_23.html
現在中國如何對西藏, 大家有眼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