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大爺道歉 「沒和彎彎泡湯」

作者: nqj (黑貓)   2014-06-12 00:54:11
※ 引述《hong1126 (小紅哥)》之銘言:
: 管你有沒有泡湯
: 婚外情就是婚外情,
: 破壞婚姻就是破壞婚姻。
: 承認就好了,其他的都是多講得
: 看起來就是炒新聞
: 可以把新聞留給更需要版面的議題嗎?
黃一定要否認的,不然有法律問題,可能被告。
估計他己考慮到這點了,所以絕不會承認是自己流出給記者的。
回這篇不是對彎彎八卦有興趣,
是勸世一下順便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彎公要告黃通姦是告不成的,
刑事罪對事證的要求很高,不易有。
但彎公要告黃侵犯其人格法益,
要求些民事賠償則沒什麼問題。
可參考案例如下:
http://ppt.cc/O0EM
只要和有家室的有不正常男女交往關係,
原配就可以提告要求民事賠償。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4-06-12 00:55:00
我要被告死了
作者: SuperExpress (特急快遞)   2014-06-12 00:56:00
快去告死它啊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14-06-12 00:59:00
我沒跟到,彎彎不是自己上的嗎,是黃勾引的??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4-06-12 01:00:00
沒擔當的男人
作者: hk416 (☑☠☜✉☎♂♀♪)   2014-06-12 01:05:00
鍵盤律師?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4-06-12 06:57:00
彎彎可以告黃防礙秘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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