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IO426 (SOP)》之銘言:
: 為什麼我看到一堆智障? 如下面那種話:
: ex:吃水果錯了嗎? 想切水果來吃不行嗎? 等等 諸如此類的白癡思考
: 既然是這樣 那我假設有人要帶一顆大西瓜 在準備一把西瓜刀
: 準備要在捷運 在高鐵 在公車上 切西瓜 可以嗎?
: 這合裡嗎? 不合理嘛
: 怎麼還一群智障覺得這合理? 是少林足球的汽車維修員看太多了? 踢足球還帶槌子?
: 通常切水果都在哪理切? 當然是家裡 廚房
: 你非得要在外面吃水果 你不會在家先切好用塑膠袋裝著 帶出去外面吃嗎?
: 你說你很趕 來不及在家切好 那你不會前一晚先切好放在冰箱?
來看一下 祖國最新的規定
商報訊(通訊員廖靜記者汪琦) 即日起,地鐵“升級”違禁品查處力度。
新的安檢規定中,除了公安部門嚴令禁止攜帶的危險、違禁品外,涉及限量攜帶危險品
大體分為限帶刀具、限帶酒類和其他危險品三大類:
限帶刀具:未拆封或日常生活用的水果刀、菜刀、剪刀、美工刀可以攜帶一把乘坐地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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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帶酒類:白酒不得超過1000毫升(1公斤),聽裝啤酒不得超過6聽,紅酒和黃酒不得
超過6瓶;瓶裝啤酒和散裝白酒嚴禁攜帶進站乘車。
其他危險品(可限帶2件以下乘坐地鐵): 醫用氧氣袋(憑醫院等有效證明、身份證明
登記後可帶)、皮革光亮劑、打火機(10厘米高以內)、矽膠、地板蠟、安全火柴、樟腦
、仿真兒童玩具刀(木製和塑料製品)、表演和晨練用的金屬用具,如寶劍(未開鋒過的
)等。
如乘客違反以上規定,對違禁物品,公安機關可予以收繳,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
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記者的實地體驗,實施安檢後,一般情況下,刷卡進入收費區的時間會比以往增加
30秒-1分鐘,而火車東站站、城站站等客流高峰時段,花費時間會增加2- 5分鐘。因此提
醒乘客,出行前預留好安檢的時間,以免耽誤行程。
據悉,3月5日起,杭州地鐵1號線自提升安全防範等級,在31個車站啟動全線安檢。近1
個月時間裡,杭港地鐵公司與地鐵公安安檢過包650餘萬件,共查繳危險品、違禁品6000
餘件,行政拘留4人、實施處罰3次。
行政拘留的4人都是因為攜帶了管製刀具和槍支彈藥,屬性質比較嚴重者。如3月9日11
點,一名退伍軍人在婺江路站過安檢時,被查到攜帶了1顆5.8MM自動步槍實彈。地鐵安檢
人員立即上報地鐵公安湘湖派出所,警方將子彈予以收繳,並處其拘留5天。
看來台灣是該比照祖國偉大的法律了
邁向統一的第一步~!!!
疑~~~不過就算是祖國 水果刀還是可以帶一把耶??
到底是誰想統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