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mdiary (百年孤寂)
2014-06-12 14:51:04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被爆路跑作弊 魏如昀稱人言可畏將提告!
歌手魏如昀日前參加「WE RUN TPE」2014 NIKE女子半程馬拉松萬人比賽,遭讀者投訴作
弊,指她疑似未照規則完賽,在終點拿獎牌拍照,之後在臉書、Instagram大肆宣傳。她
昨在臉書以詩篇回應「不知道事實就不要亂講話 我們小心謹慎的活著 因為人言可畏 但
可不是任憑別人隨意的毀謗 大家都各自小心一點」。
今天,她在臉書PO上跑步圖片,並稱「今天的風跑起來很舒服、有點涼,甚至曾經因為身
體的問題,醫生囑咐不要激烈運動,但是好喜歡靜靜慢慢的跑,身體裡有音樂有心跳的聲
音。從來不知道自己可以喜歡跑步,新老闆教我手划小角度,步伐小,原來就可以輕鬆突
破原本極限」!
她並稱看到大家留言,正面回應此事件,「因為工作的緣故去參加了活動,挑戰自己,過
程中也都聽從活動人員指示,跑步-拍照-跑步,就算沒有成績也沒關係,至少在過程中,
我努力的完成這個工作」。
而讀者昨爆料內容指出,當天早上7點左右,大家努力從新生高架橋下來,邁入剩下的
10.5公里,卻見到魏如昀與《大學生了沒》的溫妮默默從橋下出現,經由疑似電台DJ星瀚
充當攝影師指導,從橋的出口往上走,再假跑下來拍照,讀者質疑:「中間的路程呢?」
開賽3小時後,魏如昀與溫妮完妝髮的通過終點,讀者諷刺:「能在白天完成3小時21公里
卻完妝髮的,應該真的是前無古人吧。」
事後到官網查詢魏如昀、溫妮的參賽編號16711、16712,均無成績結果,顯示為「查無選
手資料或選手未完成賽事」,讀者提供照片,兩女腳上都有綁感應器,全程至少有3個感
應點,卻都未感應到兩人,只能說太神奇了。
對路跑作弊、神奇完妝髮通過終點等質疑,DJ星瀚以工作人員身分一路跟拍魏如昀,確認
並保證她有完賽,而民眾看到在橋的出口來來回回,星瀚說:「這是網站需要美照,確實
為了拍照,所以花了一點時間來回跑步。」星瀚更稱,不知道為何查無選手成績資料,也
不知道感應器的問題,兩人確實都有跑完全程。
而據《ETtoday東森新聞雲》報導,邀請魏如昀、溫妮參加路跑的「高手娛樂」則解釋,
當天新生高架橋交通管制只到早上6點半,魏如昀和溫妮因為跑得比較慢,所以錯過交管
時間上不了橋,只能跑橋下,但為了配合他們網站做全程紀錄報導,才會再上橋補拍照片
,兩人也根本沒有「完妝髮」,全程都是大素顏。發言人佳雯還表示,「魏如昀有氣喘、
溫妮膝蓋受傷,但兩人當天是真的完賽,他們已私訊給該爆料男網友要求提出證據,但得
不到相關回應,目前已經截圖將委請律師處理」。(宇若霏/綜合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nvhrmga
4.備註:
即使沒有跑步成績
但依舊將行使法律追訴拳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6-12 14:51:00好兇喔 難怪她姊要貼文說是你的就是你的 不是你的就不是
作者:
popy8789 (é¢å°å®ƒ)
2014-06-12 14:51:00跑路
作者:
kgb1019 (小凡)
2014-06-12 14:52:00補拍算造假嗎
作者:
calithia (calithia)
2014-06-12 14:53:00好兇~
作者: Pet (我很乖) 2014-06-12 14:53:00
告? 告啥罪名?? XD
作者: kuwai 2014-06-12 14:53:00
告什麼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6-12 14:53:00大家都各自小心一點 人家老爸可是__ __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4-06-12 14:53:00這種咖還自以為Queen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4-06-12 14:53:00\(╯▽╰)/
作者: naoko22 ( ) 2014-06-12 14:53:00
他們的完賽可能是起跑....中間過程不重要....然後終點~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4-06-12 14:53:00魏如昀:本以為觀眾忘記我了,感謝大家給我版面。
作者:
murray (無)
2014-06-12 14:53:00腳受傷還可以35分鐘8KM 沒受傷不就破世界紀錄了
作者:
theeht (DEN.)
2014-06-12 14:53:00好無聊喔 這到底是誰阿 跑還是沒跑干我屁事呀
作者:
eu3 (^^)
2014-06-12 14:53:00法院認證 的作弊…
作者:
dedeka (得得卡)
2014-06-12 14:54:00都不澄清質疑然後一直嗆...藝人不是靠人氣支撐的嗎?
作者:
YU0158 (è¿·ä½ çŽ‰â„¢)
2014-06-12 14:54:00==================以上都準備去看海=====================
作者:
eu3 (^^)
2014-06-12 14:54:00罪 就是告妨礙名譽
作者:
softseaweed (Gladys von Wackenheim)
2014-06-12 14:54:00官網上沒數據不就是證據了
作者: naoko22 ( ) 2014-06-12 14:54:00
黃星瀚說好的證據呢?(搬椅子等待中)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6-12 14:54:00這種不會提告啦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6-12 14:55:00腳受傷還可以跑完全程耶~~~ 啟不是比阿甘還厲害
作者:
dedeka (得得卡)
2014-06-12 14:55:00又不是官員要罵四年還不一定能換掉...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4-06-12 14:55:00那不就是要提出證明有完賽?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6-12 14:55:00不不不 應該被吸收去當國手
作者:
loxlox (Feon)
2014-06-12 14:55:00大哥你好 我爸爸是魏____
作者:
tel5149 (唉....)
2014-06-12 14:56:00根本沒成績 也敢說完賽? 那我去年42km沒跑完 也能說完賽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6-12 14:56:00主辦單位都說沒記錄了 是要告誰?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6-12 14:56:00將委請律師處理,不要到時又說要保留法律追訴權吼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4-06-12 14:56:00提告搞不好變法院認證
作者:
widec (☑30cm)
2014-06-12 14:57:00重點是 這 重 要 嗎
大素顏那個就算了 妳生下來就帶妝我也不能證明不可能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6-12 14:57:00某DJ不是有全程攝影嗎? 快放出來不就知道了
作者: naoko22 ( ) 2014-06-12 14:58:00
提告剛好變成可以調閱路邊監視器~看有沒有搭車
作者: ivansai 2014-06-12 14:58:00
告了只會更丟臉吧!
作者:
kingaden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4-06-12 14:58:00小心到時候更難看XDD
作者:
tel5149 (唉....)
2014-06-12 14:58:00告了會變成法院認證
作者: hank11235813 2014-06-12 14:59:00
不排除提告 恐提告
事實就是查不到成績啊 這麼多人跑就剛剛好那兩人出事騙鬼喔
上次正逢時還不是不敢告 σ ゚∀ ゚) ゚∀゚)σ
作者: aidssolo8 2014-06-12 15:00:00
最後一段看成 "發言人佳霏"
作者: notwogb ( 橘色的) 2014-06-12 15:00:00
到底是要告甚麼?刑事誹謗?民事侵權行為?拜託說清楚好唄!
作者: revive25 (愛我,趁青春年少) 2014-06-12 15:00:00
告屁阿 你能跑得比奧運選手還快喔 還在凹
而且有被拍到的時間和她們說的時間合不起來 光這就死透了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6-12 15:02:00幾萬人跑步 就只有妳們兩個人查不到記錄 支持快告!
作者:
d59203z (桃花流水心自閑)
2014-06-12 15:02:00真他媽有夠假掰
作者:
s955346 (jericho)
2014-06-12 15:02:00好兇喔 快告阿 反正不是我講的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6-12 15:02:00不敢告吧,到時候變成法院認證的假跑
作者: oldman1975 (笑問伊人何所思) 2014-06-12 15:04:00
啊就沒做功課 吹牛吹爆被抓包 惱羞成怒不認錯囉
作者:
ciwewa 2014-06-12 15:06:00有全程拍攝告人反而奇怪 拿出攝影內容就不辯自清了阿
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4-06-12 15:07:00變成法院認證的假跑,如果有領獎牌證書,或宣稱自己跑完全程就還多揹一條詐欺...
作者: drigo 2014-06-12 15:07:00
剛去官網看,可以輸入NIKE+帳號或身分證字號領取完跑證明,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甚麼SHE)
2014-06-12 15:08:00要是真的沒跑完就說身體不好 大家也不會怪罪你 何必硬拗
作者: naoko22 ( ) 2014-06-12 15:08:00
全程錄影~攝影~不管怎樣都有照片
作者: drigo 2014-06-12 15:08:00
爆料的人是去哪裡找到成績結果的?
作者: naoko22 ( ) 2014-06-12 15:09:00
現在底片又不用錢~隨便拿一張證明你們10km前有跑~最好有拍到其他跑友的號碼~剛好就可以查時間~要證明自己有沒有"全程"跑非常得容易~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4-06-12 15:10:00不可質疑你的風行者
作者: naoko22 ( ) 2014-06-12 15:10:00
但他們卻選擇了最困難的 上法院提告~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6-12 15:11:00明天就哭哭說吃了抗憂鬱症的藥所以記錯了請大家再給一次機會
作者: naoko22 ( ) 2014-06-12 15:13:00
他們已私訊給該爆料男網友要求提出證據..(證據不是提出了
作者:
AiManX (非人類)
2014-06-12 15:14:00快告 法院認證後就可以天天拿出來聊一下
作者:
VitaminC (Vitaminc)
2014-06-12 15:17:00需要美照?! 但她並不美阿@@ 不懂
作者: drigo 2014-06-12 15:17:00
哦哦~~看到了,有找到Selina和曲家瑞的耶
有跑的藝人滿多的 不管成績好不好都有努力 某兩位就...
作者:
mp60707 (哲哲)
2014-06-12 15:20:00快告 放話很會
作者:
shenasu (沒有水的魚)
2014-06-12 15:20:00那她要怎麼證明他跑完= =
攝影師說他有全程陪同攝影啊 影片拿出來就把酸民打歪了不過現在記憶卡可能快壞掉了吧XD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4-06-12 15:22:00令我想起朱學恆說國外基金會做排名而他網站排世界第6的事
作者: KJoshT (孤獨的旅程) 2014-06-12 15:22:00
主辦單位都無法證實她們的成績,真不知道它們要告啥?
作者: drigo 2014-06-12 15:23:00
希望不會像之前某社會事件一樣,要公佈錄音檔記者會結果現場誤刪....科科~~
作者: gp02a77 (邁恩) 2014-06-12 15:23:00
有什麼好告的= ="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4-06-12 15:23:00路跑協會要出來說明一下吧 人家在你們場子作弊炒新聞耶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4-06-12 15:24:00作者:
SFlash (不理豬)
2014-06-12 15:24:00這是能告三小? 又個用訴訟恐嚇人的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4-06-12 15:26:00事情結束這2個也可以跳槽了 經紀公司危機處理跟屎一樣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6-12 15:26:00好嗆好嗆
作者:
ning0201 (出小坑跌大坑)
2014-06-12 15:26:00到時候會有粉絲出來護航 人家都道歉了還受傷留點口德哈哈
作者: kurt28 2014-06-12 15:27:00
好怕喔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06-12 15:28:00告了會變法律認證嗎
作者:
HONDASHE (前鎮方文山)
2014-06-12 15:33:00法院認證的風行者 夠威
作者: DJY (1080P) 2014-06-12 15:34:00
快
作者:
seguignol (seguignol)
2014-06-12 15:35:00快告啦
作者: tksq (3ya) 2014-06-12 15:36:00
又一個法律知識不足的風行者
作者: isaac7109 (問候你媽好) 2014-06-12 15:38:00
很多人都是嘴巴提告 好讓別人自以為站得住腳 實際上根本
作者: phi0918 2014-06-12 15:38:00
他跟他姐姐差太多啦,難怪一個一直出專輯一個出一張就哭哭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6-12 15:39:00跟那個女王去國外參加紅酒馬拉松一樣
作者:
zhilyan (想ZZ 睡不飽Q_Q)
2014-06-12 15:40:00法院認證____ XD
作者: jayway (阿給) 2014-06-12 15:41:00
35分跑8KM>>還不快報名奧運國手
作者:
huayi (太陽先生)
2014-06-12 15:54:00黃腥汗證據勒 等很久內 敲碗ING
作者: kurakichiu (秋秋) 2014-06-12 15:58:00
好想看法院認證的假跑~~~記得把完賽的東西都還回去吧
作者: fgy47 2014-06-12 15:58:00
還是要相信妹妹阿 渾蛋們!!
作者:
punkdog (8+9=17)
2014-06-12 16:10:00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