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潛逃回英 代表處聘偵探幫忙找
【聯合晚報╱華盛頓記者賴昭穎/十一日電】
2014.06.12 03:09 pm
英國愛丁堡法院判決在台灣撞死人的英籍商人林克穎應被引渡回台灣服刑,堪稱是司法、
外交一大勝利;前駐英代表、現任駐美代表沈呂巡表示,林克穎潛逃英國期間寫電子郵件
到駐英代表處,表示願意賠家屬六十萬元、到廟裡燒香等,後來都成為呈堂證供,讓林克
穎難逃法律制裁。
沈呂巡在駐英期間統籌林克穎案,他十一日受訪表示,當得知林克穎潛逃回英國後,還擔
心因為人海茫茫,不是百分之百確定能找到人,代表處因此找了私家偵探幫忙找人。
沈呂巡說,法院審理期間,他也到庭旁聽,法官審理過程讓他對案件很有信心,因為法官
當場詢問很多問題,對很多論點提出質疑;比方說,林克穎的辯護律師曾主張台灣不是國
家或領地(territory),因此他的當事人不能被引渡至台灣,法官當場反問辯護律師,
「按照你的標準,蘇格蘭也不是領地。」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736220.shtml?ch=fb_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