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商人林克穎四年多前在臺酒駕撞死我國國民,並在將近兩年前潛逃出境。對此,去年一月三十一日我曾經公開宣示:「政府絕對不會罷休,一定透過各種管道,讓他面對司法」。昨天,蘇格蘭法院一審判決,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回臺服刑。
儘管全案仍可上訴,但在我國與英國沒有邦交、也沒有全面引渡條約的情形下,能夠創下這樣的司法先例,我感到非常欣慰。真心希望政府的努力,能夠幫助受害的黃家家屬討回一些公道。
這樣的結果,不但讓一個逃犯無所遁形於天地之間,也證明了,只要我們努力將中華民國建設為一個政治民主、司法獨立、社會繁榮的國家,在國際上就能得到應有的尊重與平等的對待。我們走的路是對的,會堅定地走下去。
在與英國的交涉過程當中,外交部與法務部盡心盡力,我要表示感謝,也期許他們繼續努力,讓潛逃在外的罪犯,回到臺灣,面對司法。
來源:馬英九臉書
短評:表示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