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毅夫通緝案 監委檢討國防部三機關違失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2 23:58:28
為什麼叛國賊的待遇還這麼好 中國黨還有懂法律的人在嗎.....= =?
縮: http://ppt.cc/aGQs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782259415141175&set=a.676257652408019.1073741828.675750612458723&type=1
林志嘉 FB
生雞卵無 放雞屎有 監察院應廢
監察院昨日通過監委李復甸、葉耀鵬調查報告,認為林毅夫係「既成犯」,而質
疑國防部、法務部以林毅夫所涉投敵罪最為「繼續犯」發布通緝,侵害人身及居
住遷徙自由,積極為林毅夫返台鋪路。監察院「生雞卵無放雞屎有」,已到非廢
除不可的地步。
林毅夫叛逃是司法案件,不是人權事件,法律見解與法律適用問題,干監察院甚
麼事,監察委員連自己的職責與功能都搞不清楚,功能不彰,還撈過界辦案,成
為國家的亂源,人民早已忍無可忍,現在國民黨竟還要以多數暴力,強迫立法院
開臨時會行使監察院長和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立法院還要為監察院擦屁股嗎。
昨天中國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才在記者會上說,「任何涉及中國主權和領主完整
的問題,必須由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共同決定」,突顯中國對台的野
心不變。正當全台灣同仇敵愾之際,監察院卻通過「林毅夫除罪化」調查報告,
完全不把台灣人放在眼裡。堅持主張廢除監察院。
※ 引述《marcohpsh (卡比羅西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前陸軍連長林毅夫35年前叛逃案,監委葉耀鵬與李復甸完成調查報告指出,金防部既然認
: 定林毅夫自1979年起失蹤,並依照當時任職規則陸續對其辦理停職及免職,卻未辦理停役
: ,也未撤職;竟然遲至2002年,也就是叛逃後23年才發布通緝,並在當年對林毅夫撤職停
: 役,不僅與客觀事實不符,也使得林長期具有軍人身分,因而負擔較重的法律義務與刑事
: 責任,承受法律上不利益,對其人權保障不周,國防部、陸軍總司令布與金防部都有違失
: ,要求行政院轉飭所屬檢討。
: 1979年,林毅夫叛逃到中國,2002年5月,林毅夫因父喪有意返台,當時國防部軍高檢受
: 理台北縣議員金介壽告發,以林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投敵」罪,行為仍
: 在繼續中,因此在2002年11月15日發布通緝,追訴權時效自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 監委調查指出,林毅夫在1979年潛赴大陸後,國防部都沒有指導所屬情報機關積極蒐集林
: 毅夫到大陸從事的活動與歷年職務情資,等到軍高檢在2010年函查後,才由軍情局透過公
: 開管道取得林毅夫的相關資訊,且僅能初步了解1987年以後的任職簡歷,之前林毅夫有無
: 任職中共黨政軍與活動情資,都付之闕如。
: 此外,監委也指出,國防部與法務部都以林毅夫所涉投敵罪為「繼續犯」,投敵行為尚未
: 終了,追訴權時效尚未起算,所以持續對林毅夫發布通緝迄今,嚴重侵害人民憲法上的人
: 身自由與居住遷徙自由。(吳家翔/台北報導)
: 3.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611/414253/
: 4.備註:幫解套?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4-06-13 00:02:00
令人搖頭的單位阿
作者: brian207 (bd)   2014-06-13 00:04:00
煎茶院還說張通榮酒駕施壓關說案沒事呢~~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4-06-13 00:06:00
監察院像衛生紙一樣 幫某黨擦屁股
作者: gyboy74   2014-06-13 00:16:00
尖插院
作者: hanceheart (for you I would)   2014-06-13 00:29:00
難怪擋林來的高華柱要被破下台
作者: OEASI (暴民一直來)   2014-06-13 00:29:00
投機分子 ecfa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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