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警遭輾不算殉職 父斥:誰還敢冒險
【陳偉周、林志青╱台北報導】新北市瑞芳交警吳泓諭日前處理車禍,不慎遭拖板車撞擊
喪命,警政署對因公殉職或因公死亡的認定有所疑慮,吳父昨痛批:「這不叫因公殉職,
公僕以後誰敢冒險犯難?」警政署表示,死亡認定方式恐影響撫卹金額,已交由銓敘部決
定,會盡力替吳家爭取。
殉職撫卹加給5成
吳泓諭(二十八歲)的父親昨難過表示,兒子死得冤枉,後事多由消防同仁協助打理,相
關單位未關心家屬,只會在死亡原因上斤斤計較,心痛說:「對政府不抱希望!」
內政部長陳威仁昨到吳泓諭的靈堂前拈香,對家屬的抱怨,表示已要求新北市警局全力蒐
集資料,向銓敘部爭取最優撫卹。新北市警察局長陳國恩也說,新北市警局已成立吳的治
喪委員會,會再與吳家溝通。
針對因公殉職或因公死亡爭議,警政署說,《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經銓敘部認定因公殉
職者,撫卹金可加給五十%,約可領一千七百萬元;因公死亡加給二十五%,約可領一千
一百萬。因公殉職須符合明知災難現場有死亡危險,仍冒險犯難執行搶救而殉職,因公死
亡則指勤務中發生意外身亡,此案已交由銓敘部認定。
警政署說,吳的家屬除了撫卹金,還可依「警察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殉職慰問金發給辦法」
申請六至七百萬元安慰金,另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
」爭取三百萬元補償。
http://ppt.cc/Dg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