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1552740564953124
嗯,一如預期
關於「立法院不應濫開臨時會處理重大爭議法案」的立場,
前天許多團體召開的記者會已經說明得很清楚了,不再重複。
在立法院確定召開為期三週的臨時會的現實下,
前兩週處理考監人事同意權,最後一週處理其他法案。
只有最後一週三次委員會,不要說《服貿協議》或《自經區條例》,
除非在野黨立委集體消失,否則連《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都不可能完成討論。
現在比較在意的是,在修憲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以前,
對於這次充斥著酬庸的考監提名名單,立法院似乎準備行禮如儀,最後表決通過。
怎麼說呢,監察委員29名、考試委員19名,
現在連提名審查的公聽會都還沒有開過,立委諸公是要如何審查呢?
如果時序安排是「星期一公聽會」、「星期二三四質詢」、
「星期五投票」(兩週兩項人事案),顯然就是準備放水了。
具體而言,如果下星期一開審查公聽會,受到邀請的人可能進行充分準備嗎?
上次補提兩名考試委員時,我曾受邀參與立法院全院公聽會,
光看被提名人資料,就整整花了一天。
29人及19人,除非今年參與公聽會的人已提早拿到資料或早有速讀訓練,
否則是要怎麼仔細閱讀並準備審查意見呢?
不過,立法院似乎連要開公聽會的通知都還沒有發出去呢。
這種公聽會的開法,令人嘆為觀止!
唉,既然已經決定開臨時會,就專心處理兩項人事同意權就好。
其他的爭議法案,等到正式會期再好好審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