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ow70 (許願)》之銘言:
: → AsakuRacing: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9008 06/13 14:51
引述原報導:
6月30日是交通部要求遠通完成國道收費員轉置的最後期限,而收費員自救會也在最後期
限前提出新訴求,主張遠通預先提存轉置收費員5年內「不低於原待遇」的薪資差額,總
計5億7千多萬元,交由交通部成立「就業安心基金」,以確保收費員在未來轉置後可穩定
工作。
所以這些抗議收費員的訴求是要遠通先準備好預備金這樣?
那遠通如果用手段把他們逼退不是還是只能領五個月的「離職補償」?
這預備金應該不是提存之後就一定要全發完吧?
那一旦遇到問題的癥結點「遠通到底有沒有盡該盡的轉置輔導義務」不就還是得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