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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持刀坐車削水果 三鐵:把玩才算違規
【聯合報╱記者盧禮賓、余佳穎/板橋報導】
2014.06.13 02:27 am
60歲方姓婦人昨天在台鐵列車廁所洗水果刀,卻被報案「有人持刀」引起虛驚;台鐵、高
鐵和捷運皆表示,除非民眾把玩水果刀、危害鄰座乘客,才算違規。
三鐵皆未明文規定乘客不可攜帶刀類。高鐵板橋站公關呂漪珮表示,水果刀只要收在包包
裡就能帶上車,就算武士刀也可以,除非乘客硬要「展示」,高鐵將要求在最近車站下車
,由鐵路警察局處理。
台鐵運務處副處長嚴文忠說,刀子算生活必需品,長途搭車切個水果,不能說有危險,除
非影響其他乘客,如亂揮舞等,可要求下車,同時罰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台北捷運
站務處長楊秦恆則說,乘客不聽勸導收好刀類,將視為危害大眾,可罰1萬元以上、5萬以
下。
警方調查,方婦昨晨在台鐵桃園車站用一把全長17公分的小水果刀削芒果吃,刀放包包,
搭乘區間車往台北上班,途中在車廂內廁所洗刀、甩乾,因車內擁擠,被旁邊的呂姓女子
看見。
呂打電話報案「有人持刀」,警方趕到鶯歌站,上車攔截方婦「繳械」,將人帶下車;方
婦突然發現月台大批記者,只好手拿包包遮臉,緊張喊叫「夭壽喔」,員警只好「護送」
她進鐵路派出所。
「莫名其妙,吃個水果就被帶來警察局。」方婦無奈解釋為何帶刀上車,連連抱怨只能先
向老闆請假,還怕失業,但以後再也不搭火車。台鐵昨天上午在板橋車站舉辦防暴演練,
隨後對外說明方婦只是在廁所洗刀子,沒有違規。
警方說,呂報案時,其他乘客沒有特別反應,列車仍正常行駛。方婦年紀稍長,不太可能
在列車內持刀攻擊他人,她沒有公然亮刀,全案只是誤會一場。警方偵訊後請示檢察官,
歸還水果刀將方婦請回。
【2014/06/13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