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童逼賣淫 狼判死竟駁回

作者: fbi0072004 (徵水龍使UID 271651536)   2014-06-13 21:23:5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性侵童逼賣淫 狼判死竟駁回
10歲女童樂樂(化名)數年前慘遭性侵、逼迫賣淫,且罹患生殖器疱疹和創傷後壓力症候
群,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昨卻以兇手「情節沒有特別嚴重」為由,駁回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的死刑判決。網友怒嗆,「這樣都不死刑的話,你是在考驗我們的道德底線嗎?」
樂樂2006年10月1日在湖南永州市一處溜冰場與當時19歲男子周軍輝認識,周當晚與當時
年僅10歲的樂樂發生性關係,之後強行帶她到另一男子秦星經營的「柳情緣休閒中心」賣
淫。
「情節沒特別嚴重」
直到2006年12月30日樂樂被救出為止,她已被迫賣淫100多次且曾遭4人輪暴。
隔年,秦星、周軍輝相繼被捕,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兩人死刑,但同年
8月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沒有替周軍輝指定辯護人」駁回;2009年,永州中院再度
判處兩人死刑,但湖南高院認為「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再度發回重審。
2011年永州中院第3度判處兩人死刑,被告上訴。2012年湖南高院做出「駁回上訴,維持
原判」的終審判決,但昨又被最高人民法院以「情節沒有特別嚴重」駁回。
最高人民法院指,「強迫他人賣淫只有情節特別嚴重的,……才可考慮判處死刑。對於情
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應結合行為人強迫賣淫的人次規模、作案對象、犯罪手段、強制程度
、犯罪後果、社會影響等因素綜合加以判斷。」
3.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mz7xcz5
4.備註:
連中國都這麼進步了,廢死表示欣慰
作者: uhmeiouramu (優文老祖)   2014-06-13 21:24:00
八卦版人氣-1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06-13 21:24:00
天涯人氣-1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14-06-13 21:25:00
不意外 他們高官都可以要求整個學校的女學生來當招待了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4-06-13 21:27:00
中國人的道德有底線??
作者: bohun ( )   2014-06-13 21:28:00
跟KMT好像
作者: angelsfall (斯文大夫 小犬就交給你了)   2014-06-13 21:32:00
這我好像有印象 她媽媽去抗議結果反而被判勞改
作者: goodfuture (好未來)   2014-06-13 21:32:00
法官在挑起人民的怒火 之前城管被怒民活活打死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4-06-13 21:33:00
這種國家沒資格跟台灣平起平坐。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06-13 21:33:00
它國事物
作者: goodfuture (好未來)   2014-06-13 21:33:00
中國人吃黑心米地溝油 拼命起來解放軍也擋不住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6-13 21:35:00
還以為是鬼島法院,似曾相識,非惡性重大啦性堪憐憫啦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4-06-13 21:39:00
幹!這到底是人權的進步還是退步?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4-06-13 21:40:00
腫鍋法棺不敢讓全世界知道der腫郭真相啊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4-06-13 21:41:00
中國判無期徒刑, 台灣判3年有悔意緩刑
作者: MessiWang   2014-06-13 21:45:00
這不是薄本才看的到的劇情嗎? 小日本都只敢幻想而已共匪真是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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