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表兄妹情濃嚐禁果 情滅告性侵
新竹縣1名24歲楊男與就讀13歲國中表妹,於2011年間發生兄妹戀,甚至還在表妹家嘿咻
,事後2人因關係生變,表妹控告表哥性侵。不過法官發現,兩人當時是有愛意存在,是
合意發生性關係,且雙方達成和解,表哥也坦承錯誤,因此新竹地院法官依對未滿14歲女
子性交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3年,期間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楊男與2011年間與年僅13歲的小表妹2人相戀,甚至在小表妹家初嚐禁果,當
時表妹沒反抗,也沒說「不要」。2人在網路聊天時,還多次出現表達情意及關於性行為
的親密用語,1年後再度發生性行為。
只是,兩兄妹感情生變,表妹控告表哥,表示初夜遭表哥奪走,是不願意的,當時礙於他
是兄長而不敢拒絕。 不過楊男供稱,因為當時兩人互相喜歡,2人有發生性行為,但他沒
威脅或強迫的方式,雖然名義上是「兄妹」,但實際是「男女朋友」。
法官認,2人在網路的情色對話,以及表妹的行為與反應,與一般受性侵被害人的反應不
同,認定2人是合意,且雙方達成和解,楊男也認罪,因此法官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
判刑2年。(楊勝裕/新竹報導)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http://0rz.tw/9m5Iz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