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妝店李姓女員工,替沒會員卡顧客結帳時,輸入自己會員卡號,半年來累積紅利點數五
百多萬點,再兌換一萬多元商品;業者查帳發現她點數「異常多」,暗自觀察確認她動手
腳後報警,警方將她依詐欺罪嫌送辦。
業者報案時說她平時工作認真、待人和善,沒想到居然會這樣鑽漏洞。警方說,李女事後
不斷致歉,表示是一時貪心才犯下大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警方調查,廿六歲李姓女子去年到台北市某藥妝店應徵店員,平時負責店內商品陳列、櫃
台結帳等工作。去年底某次結帳時,一名顧客說「我沒有會員卡」,還問說「這樣是不是
就不能集點?」李女因此發現「漏洞」。
從那次以後,李女只要結帳時發現顧客沒有會員卡,就暗自將紅利點數累積到自己的卡內
,半年來累積五百一十八萬多點。
由於連鎖藥妝店累積紅利點數的方式為消費一元累積一點、每三百點可折抵一元新台幣兌
換店內商品;店家今年五月查帳發現李女的點數多到不可思議,質疑「怎麼可能累積這麼
多點」?暗自觀察發現她的犯行。警方查出她總共兌換三百五十八萬餘點,大多換成洗面
乳、衛生紙等日常用品。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8741357.shtml